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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血液溶质质量分数分别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血液溶质质量分数分别是什么?不管是酒后驾车还是醉酒驾车都是违法行为,它们都对公民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法律绝对不会允许。有人会问,那么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血液溶质质量分数分别是什么?我们已经将与之相关的知识整理在下方,欢迎阅读。
一、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血液溶质质量分数分别是什么?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车。如果发现驾驶员有饮酒嫌疑,交警可使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验,由检测仪打印出结果,被检人当场签字。如被检人拒绝签字,只要有两名交警在场,检验结果便可生效。 酒后驾车扣12分,并处暂扣驾照6个月,罚款1000元至2000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驾照。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有什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由上内容,各位应该对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血液溶质质量分数有所了解了,开车的朋友们请注意,为了您和路边行人的共同安全。严禁酒后驾车以及醉酒驾车。倘若您还有什么不大明白的地方,在线专业律师可以给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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