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随着经济时代的飞速发展,买房成为大多数家庭里的头等大事,那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随着经济时代的飞速发展,买房成为大多数家庭里的头等大事,那么了解房产最新政策就成了日常了。房价是受多种因素影响随时波动的,没有一成不变的房价,房价受政府出台的政策的影响最大。今天就让我们带着您一起来了解一下房产最新政策的相关内容。

目前来看,虽然“暴涨”尚未出现,但部分城市已经出现了回暖的态势。 可能有人要问了,那是不是表明抄底的时刻到了,接下来会不会出现一轮“暴涨”呢?

近年来“去库存”一直写在监管机构及房企年度规划的重心。农业银行(2.98 -0.67%,买入)战略规划部宏观经济金融研究处处长付兵涛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的大拐点已经过去,不能指望房价还会有动辄50%的增长空间,但是发展前景还很大”。付兵涛认为,城镇化还远远没有完成,还有大量虽然已经进城但目前还住在地下室、棚户区、偏远城郊等人口的改善型住房需求。

融创中国董事长孙宏斌也曾表明,房产市场再次“暴涨”出现的可能性比较低。

当然,一些人也在担心,如果不出现大涨,反而是继续下滑,现在去买库存房,万一接到最后一棒怎么办?

最近与一些朋友交流,发现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家在农村甚至三四线城市的人在大城市购房的意愿越来越强,即使家里的房子价格比大城市低很多、闲置率又很高。财经专栏作家向小田在节间发起的回乡草根调研也表明,核心城市就像黑洞一样吸引周围县域农村的人口。而在2012年全国人口出现拐点后,县域房地产马上触顶,一个直接的原因就是人口没有增量同时存量也在流失。他甚至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省域副中心以下的城市房地产基本上是没有希望的。”

著名经济学家李迅雷也于近日撰文表示,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已持续了16年的繁荣,但也是从全面繁荣过渡到局部繁荣,从人口推动到资金推动,从大涨到小涨再到有涨有跌,今后必然会有滞涨和普跌的过程。“目前国内房地产行业的最大压力是库存过大,这主要还是集中在二、三、四线城市,同时还要避免房价出现大跌,因为房价大跌基本上就等同于金融危机”。

有业内人士说,就像去年深圳房产市场逆势大涨一样,在未来的时间里,一二线城市的楼市行情与三四线城市或许将产生比较大的反差。“因为现在的房价不是单纯的成本考虑,还有其他的很多因素”。

今年这轮楼市,已经是进入了下半年,然而,面对不放松的最严楼市调控政策,似乎在下半年依然看不到,楼市有任何的反弹现象发生!

并且,从现在整个楼市发展趋势来看,降温已经是形成了主流,而且,这个主流趋势,将会持续到今年年底!如果,在此期间,楼市还出台新的调控政策,那么,这轮楼市,也就彻底的完蛋了!

尤其是,近期楼市迎来的新花样,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将是中国房地产业发展的新方向。从广州和沈阳等地试水的“租购同权”,购租并举政策,开始真正落地。

对此,来自链家研究院的院长杨现领表示,此次楼市出台的这个新政策,租售同权,就是楼市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方向,中国房地产市场由此将进入新房市场、二手房市场、租赁市场“三足鼎立”的阶段。

在杨现领看来,租售同权的出台,是楼市在加快长效机制的建立,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楼市来说,也并不会出现频繁打压的现象,尤其是在近期内是肯定不会的,因为,要确保政策的稳定性。其中,就拿首套房首付等重要政策来说,依然会长期坚持下去,不会改变,而且,对于之前“一刀切”的做法,将逐渐的淘汰。

此外,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也表示,这次楼市出台的购租并举政策,尤其是在7月份,全国多地出台的33个政策中,就有9个政策直接或间接地涉及了租赁市场的内容。

所以,在张大伟看来,此次楼市从购到租的转变,已经意味着调控政策思路,在发生巨大的改变,尤其是对住房供应体系进行了有效的“补短板”。随着购租并举政策不断的进行,以及之后的不断完善,对于建立多元化的住房供应体系,将会逐渐的完成。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立楼市调控长效机制,实现居者有其屋,人人买得起房,也并非难事了!而对于房子来说,也会越来越贬值!

通过上述内容的描述,我们可以了解到房产最新政策。但是有关房产的选择,不仅仅在于政策还有其他相关因素,比如地理位置、房子大小等等。我们在这里提醒您选择房产时要谨慎,且要果断,不要拖拖拉拉犹豫不决,时间也是金钱的一部分。


·内蒙古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
      内蒙古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 一、内蒙古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


·按揭贷款买二手房的手续是怎样的
      实践中,当事人按揭贷款买二手房的手续与按揭贷款买新房的手续,多多少少还是有点不通的。若你想要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话,最好事先了解清楚手续是怎样办理的,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完成二手房贷款手续。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按揭贷款买二手房的手续是怎样的。 按揭购买二手房的手续,具体操...


·上海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城市,因此上海的房价最高也就不难理解
      上海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城市,因此上海的房价最高也就不难理解了。在上海买房是很多人的梦想,但是买房需要的不仅仅是资金,还有许多条件的限制。买首套房更要谨慎,许多人会选择贷款买房,首付是买房人很关注的一个问题,上海买房首套首付比例是多少? 一、上海买房首套首付比例是多少? 1...


·年北京农村未过户房屋买卖问题有哪些
      根据中国几千年风俗的沿袭,土地房屋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生活组成部分。房屋买卖是一个家庭的重要事件,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房屋也在非集体经济成员之间买卖。但是在农村房屋买卖的过程中,产生了很多问题。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2021年北京农村未过户房屋买卖的相关问题。 一、北京农村未过户...


·房屋租赁合同续签范本
      房屋租赁方式方便快捷得到很多人租房者的关注,在房屋租赁过程中为了明确出租房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必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相关事项。如果租赁期满之后,承租者还需要租赁,那么就需要签订续签合同。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带来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续签范本,供您参考。 房屋租赁合同续签范...


·怎样判断签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要是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那此时不仅不能对双方行为产生约束力,同时也无法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保护。实践中,合同无效的情况在房屋租赁中出现的比较频繁,那此时当事人应该怎样判断签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吧。 一、怎样判断签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


·买房贷款条件有哪些?满足什么要求才能贷款买房?
      个人计划购买住房时,由于资金的原因很多人会选择通过贷款的方式来购买,可以减轻资金的压力。那么买房贷款条件有哪些?贷款时需提供哪些材料呢?接下来就由的我们来为您介绍疑惑,希望您从中可以学到买房贷款的知识哦。 一、买房贷款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含)以...


·买房子要看哪五证
      买房子要看哪五证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可证》。 二、买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现在人买房时一定要看“五证”,而且要看的越来越多,比如要看土地许可证上有没有注明土...


·回迁房的房产证是有不确定性的,在每一栋楼盘里,都会有些许的回
      回迁房的房产证是有不确定性的,在每一栋楼盘里,都会有些许的回迁房,回迁房的价格都是低于商品房的,但是回迁房的出卖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是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那么这里就存在了风险。那么,我们给您讲解下关于回迁房需交哪些费用的问题。一、关于回迁房需交哪些费用回迁房分两种状况:一种是业...


·二手房网签后违约怎么办,二手房网签反悔了如何撤销
      二手房网签后违约怎么办,二手房网签反悔了如何撤销一、二手房网签后违约怎么办二手房网签后房主违约,可以根据双方合同要求房主退还定金、违约金并赔偿相关损失。如果买房的违约了,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金,而且不退还定金。《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


·农村房屋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房屋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