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要抚养费找不到人怎么办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其实在生活当中,不管夫妻之间有什么矛盾,但是夫妻之间在解决的时候,最好不要影响到孩子。往往就是有一部分人离婚以后,因为大人之间的矛盾而不对孩子进行抚养,不给孩子支付抚养费,其实这样做是不对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离婚要抚养费找不到人怎么办?

一、离婚要抚养费找不到人怎么办?

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法律依据:《刑法》(1997修订)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一直不给抚养费的后果

当支付抚养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现实操作中,很多人以经济困难等原因拖延甚至拒绝支付抚养费。但不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拒绝履行抚养义务。如果一方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可按下列不同情况处理:

(一)夫妻是自愿离婚,对孩子的抚养费已有协议的,如果现有一方拒绝抚养,抚养的一方可以依照当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群众团体以及对方单位组织的力量,做通对方的思想教育工作。未成年的子女也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为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原来抚养费是经人民法院判决或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一方拒绝履行,抚养的一方可以代为未成年子女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四十八条执行,即:“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三)关于不给抚养费会判刑吗的问题,这是民事纠纷,不会判刑,建议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抚养费,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他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可以看出,如果离婚和对方要抚养费却找不到人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当事人可以直接通过法院,要求法院对方强制执行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一般情况下,法院的强制执行对当事人的影响就大了,因为法院可以直接扣押当事人的存款、房产和其它财产等。




·申请国家赔偿的时限是多久?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他人造成了人身或财产上的侵害,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受害人请求赔偿有一个时效性的限制,超过这个时间赔偿义务机关就不再受理该赔偿申请。我们下面为您介绍申请国家赔偿的时限是多久,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


·离婚娃娃抚养费怎么算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
      离婚娃娃抚养费怎么算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


·提起诉讼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
       不是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当事人就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要是不满足起诉离婚的条件,那么即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此时案件也是不会得到受理的,这样肯定也就不会做出判决了。那实践中,提起诉讼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提起诉讼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 ...


·夫妻分居已满两年婚姻自动解除吗
      在分居离婚的情况下,要求分居的夫妻至少持续分居了两年时间,否则的话也是不能离婚的。于是有的人就会问,那要是夫妻分居已满两年的话,此时婚姻是否可以自动解除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分居已满两年婚姻自动解除吗 在有些国家有夫妻别居制度,比如法国和英国...


·对于长期住宾馆算重婚吗?
      对于长期住宾馆算重婚吗?长期住宾馆并不一定构成重婚,重婚与是否住宾馆没有直接关系,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一、女方争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一、女方争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


·父母对十七岁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吗?
      父母对十七岁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吗?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抚养孩子是作为父母的法定义务,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是需要抚养孩子的。然而,父母并不需要无期限的支付抚养费,对孩子可以独立维持生活水平后,父母即没有抚养的义务,那么父母对十七岁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吗? 一、父母对十七岁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家庭内部协议有没有法律保障?
      家庭内部协议有没有法律保障? 一、家庭内部协议有没有法律保障? 家庭内部协议有法律保障,只要是家庭内部成员之间共同协商,并且签字属于有效的。家庭财产分割法律法规是以平均分配为基本的原则进行,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老年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现在离婚仿佛成为了一种风气,不仅年轻人离的多,就连老年夫妻,也有很多最后劳燕分飞。所以一些本来具有年龄划分的问题也就大众化了,比如说老年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老年人跟年轻人也有区别。因为经过长年累月的积攒,要划分的财产肯定不在少数。那么让我们来看看,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 一.步...


·江西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缴纳多少
      江西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缴纳多少 具体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


·离婚案件能够公开审判吗
      大部分的案件到法院审判的时候,都是会公开审判,然后公开宣判的。但就离婚案件来说,是否也是需要进行公开审判的呢?要知道,离婚案件中有可能涉及到当事人的隐私。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一下“离婚案件能够公开审判吗”这个问题。 一、离婚案件能够公开审判吗 对于离婚案件,法院会根据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