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找工伤认定材料的误工费怎么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行,总有相对危险系数高的职业,像工地从业者、挖矿矿工就很容易受伤,严重的还有生命危险。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时所遭受的身体伤害和长期从事一个职业导致的职业病伤害,都能称为工伤。那么,找工伤认定材料的误工费怎么算?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找工伤认定材料的误工费怎么算?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2、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治疗终结后,影响劳动能力,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要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或煤矿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7、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三、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2份;2、职工受伤害或被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3、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讲到这里,相信您对找工伤认定材料的误工费怎么算有了一定的了解。此外,工伤认定是需要携带完整的资料去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的。只有资料齐全,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后经过审查核实,才会给予认定工伤的文书。而且时间相对较长,大约需要60个工作日。所以一旦发生工伤,请尽快提交相关资料,才能早日获得赔偿。



·工伤不续签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否需要赔偿?
      工伤不续签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否需要赔偿? 一、工伤不续签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否需要赔偿? 工伤不续签劳动合同赔偿金是需要赔偿的,因为在这个过程当中,实际上这种赔偿金包括导致伤害的一些费用,在由于工作性的原因所导致的一些身体方面的伤害的时候,治疗期间是不能够由用人单位随意的辞退劳动者...


·重庆市工伤认定申请书怎么写?
      重庆市中小企业众多,在小企业上班的职工,有时候会被设备砸伤,构成工伤。如果单位没有帮助申报工伤认定的,职工本人也可以委托家属提出,需要准备工伤认定申请书、诊断书及劳动合同和委托书等资料。那么,重庆市工伤认定申请书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告诉您。 一、重庆市工伤认定申请书怎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有谁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有谁组成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根据《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县、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 (二)工会的代表; (三)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 仲...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缴费吗?
      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因为劳动者相对用人单位而言,属于弱势群体,且在社会实践中,劳动者合法权益受损害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法律的倾斜保护。为充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法律规定了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即关于劳动争议纠纷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应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同...


·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都是由专门的检测单位来进行的,因此检测建设
      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都是由专门的检测单位来进行的,因此检测建设工程质量的单位,都有着详细的检测办法。这些专业的检测手段,都是在结合实际情况和过往的经验当中整理出来的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有效的防止了建设工程质量上的瑕疵。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办法是什么? 一、建设工...


·劳动仲裁裁决作出的期限要多长
      劳动仲裁裁决作出的期限要多长 一、劳动仲裁裁决作出的期限要多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从立案到结案是45天,特殊情况可由院长批准延长15天,因此一般开庭后没有中止中断情形的,45天可以出仲裁结果。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


·工作6年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
      工作6年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赔一个月工资,一共是六个月的工资。工资以你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若公司不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追讨,需要劳动仲裁代理可以联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


·用人单位工资不公开合法吗 一、用人单位工资不公开合法吗?
      用人单位工资不公开合法吗 一、用人单位工资不公开合法吗? 用人单位工资不公开是合法的,薪资是个人隐私,也不允许公开。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伤死亡是怎样赔偿的
      工作中可能会遇到工伤的情况,不得不说实践中职工因工伤死亡的情况也不少。那么因工伤死亡的其家属会得到哪些赔偿?每个项目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工伤死亡的具体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一、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四十一、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情况需...


·中国童工年龄是几岁?
      都说孩子是国家未来的希望,但是在世界各地这些希望正处于破碎中,童工的雇用就是希望破碎的因素之一。在我国明令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不论是因何种目的介绍童工给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雇用童工都是违法行为。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中国童工年龄的标准,以便您对童工年龄有清晰地认知。 一、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