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注册资本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公司注册资本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在成立的时候的出资额,公司的注册资本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人拥有多少钱,那么不同的公司注册资本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公司注册资本最新规定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一)国有独资公司

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1、最低注册资本3万。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

(2)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3)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须一次缴足。

(二)股份有限公司

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 连带责任。

(1)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三)个体工商户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个人独资企业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四)私营合伙企业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五)普通合伙企业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公司注册资本最新规定的资料,对于不同性质的企业的注册资金都做了相对比较详细的规定。公司注册的资金存在着区别,在法律责任上面就是大不相同的。如果关于公司注册出资方面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公司法人变更常见问题主要是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常见问题主要是什么其实公司法人是在公司当中独立经营的一个重要的部门。您在生活当中常说的公司法人变更,也就是指公司的法人代表具体在工商部门的登记发生了变更。如果公司法人整体要进行变更的话,会引发一系列的后续问题。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公司法人变更常见问题主要是什么? 一...


·企业出差补助标准是多少?
      一、企业出差补助标准是多少? 公司的出差补助的基本标准是企业的内控行为,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国家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公司参照国家机关和所在地地方政府的差旅费管理办法。 出差补助指的是单位员工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费标准、市内交通费标准、伙食补贴(或误餐补贴)、以及因出差而享...


·没有股东的公司叫什么公司?
      没有股东的公司叫什么公司?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没有股东的公司叫什么公司?这样公司比较特殊,是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新公司法技术入股的依据是什么?
      要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监督和约束的对象是比较特殊的,一家公司从成立到运营,甚至到最终的破产几乎都由公司法统一进行监管。公司法修正了以后,特别针对股东入股的这一块进行了很大的调整,其中提到凭借技术也是可以入股投资的。所以下面我们就详细来了解一下新公司法技术入股的依据是什么? ...


·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近年来,合伙企业越来越受投资人所青睐,因合伙企业具有居民企业和自然人灵活性、税收透明体等诸多优点。其相关法律规定是合伙企业法,那么那些企业适用呢?下面为您介绍一下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您可以阅读了解。 一、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 《合伙企业法》第...


·什么是控股子公司?
      什么是控股子公司?如何理解控股公司?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子公司、分公司,而其中对于子公司很多时候都是控股的,但此时却不属于全资子公司,也就是控股尚未达到100%。而说到控股子公司,您知道这是指什么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控股子公司 ...


·设立合伙企业的法律文件具体是什么
      设立合伙企业的法律文件具体是什么(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四)合伙协议;(五)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六)主要经营场所证明;(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


·企业之间行贿会构成单位行贿吗?
      一、企业之间行贿会构成单位行贿吗?单位行贿罪的犯罪对象能否包括国有单位,对此问题,一些教科书认为,本罪的犯罪对象既包括国家工作人员,也包括国有单位,其理由是定义单位行贿罪的《刑法》第393条将此罪规定为两种情形,其前一种情形“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中的行贿对象未指明是国有单...


·法人,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代表什么概念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总是让人混淆不清甚至让人觉得不是指同一个人就是内容差不多,但是填报时候还是区分的,毕竟不一样。那么法人,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法人代表什么概念和具体解释都是什么我们来下面详细了解一下。 一、法人 法人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组织,其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公司签合同用假章怎么办
      员工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写好起诉状,去法院起诉。该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


·公司如何办理社保
      公司办理社保流程:1.进行社保登记;2.准备好所需要的资料填好表格;3.单位据实填报参保人员参保表并盖章,准备好参保人员的资料;3.到社保机构办理,核实之后缴纳费用;4.劳动局发放社保卡后公司需要填劳动局发放的社保核对表,单位需核对并签章,然后交给劳动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