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施工企业融资存在的困境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施工企业融资存在的困境是什么施工企业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从事建筑行业的,其实市场上的施工企业在进行融资的时候,不一定所有的施工企业融资的渠道都比较困难。有些情况下,一些大型的比较正规的施工企业,融资的方式和渠道还是比较灵活的。但是施工企业在融资的时候,也存在诸多困境。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施工企业融资存在的困境是什么?
一、施工企业融资存在的困境是什么?

(一)严重依赖商业银行的贷款
由于建筑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银行贷款的方式非常适合大额资金的融资,而且获得融资也相对容易,但是过分依赖银行贷款,会造成建筑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上升,久而久之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现金流以及长远的经营。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下行的大背景里,银行业收紧存放贷业务,这也加大了建筑业企业的融资难度。
(二)建筑业企业的上市比例小
我国建筑业的上市企业占全部建筑业企业的比例很小,也就是说上市融资的渠道只能被很小一部分企业使用。上市的准备工作需要耗用相当大的精力和时间,所需要的费用也不少,而且很多建筑业企业自身并不满足上市的条件,这也加剧了建筑业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三)经济政策的指向性调整
目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对于基础设施的投入也回归理性,这加剧了建筑业企业之间的竞争,特别是“营改增”政策的出台,对于淘汰落后产能的意图很明显,规范了建筑业行业的经营模式,提升建筑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于那些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来说,想要获得资金的难度加大,融资风险也再加大。
(四)建筑业企业的盈利模式
建筑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资金占用量大、施工周期长、资金周转速度慢。投入的资金大,但建筑业仍然属于微利行业,也正是因为这些特征,造就了建筑业融资难的问题。
二、应对建筑业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

(一)提升建筑业企业自身能力和资质
首先,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提升企业自身的盈利能力,增加企业自身的财富积累,分担企业融资的压力;其次,提升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扩大自己承建项目的能力,做好项目,做精项目,提升自己在行业内的口碑和影响力,通过业务能力的提升来增强融资的话语权;最后,建筑业企业要注重自身的信用等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企业信誉的不良事件的发生,信用等級越高的企业,其融资的难易程度也就越低。
(二)政府要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
首先,政府要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推进金融体系改革,为金融市场注入活力,让企业有更多融资的选择,让建筑业企业可以上市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等等;其次,政府要积极引导建筑业企业扩大自身的融资渠道,实行多元化融资,改变企业单一化的找商业银行贷款的固化方式,通过多元融资来分散企业融资的风险;最后,在开放金融市场的同时,也要同步推进相关法律的实施,规范融资行为,减少金融风险,建立建筑业企业的信用体系,给融资双方一个公平的选择机会。
(三)规范商业银行融资行为
由于建筑业企业开展项目所需要的资金较大,资金占用的周期也较长,商业银行的融资方式仍然是建筑业企业融资的首选。但是,当前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银行自身的不良资产率也很高,银行放贷的意愿不高,放贷资金的量也不多,这也对建筑业企业的融资带来的不便。这也就促使两者之间要有良性的互动,建立起双方都能认可的新型融资方式。作为银行一方来说,首先,要改善自身的财务状况,降低不良资产的比例,回归到稳健的运行模式上来;其次,通过国家政策性银行,对建筑业企业进行专项支持,给予建筑业企业可靠的资金保障。作为建筑业企业来说,首先,要提供公开透明的财务信息给商业银行,不能隐藏部分信息,误导银行做出错误的判断;其实,对于银行来说,任何形式的融资行为都是有风险的,任何形式的外在评估都是有缺陷的,所以,建筑业企业需要走近银行,主动参与到银行的信用评级体系中来,为银行提供详尽的企业信息。相反,银行也可以作为投资者,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来,通过这种方式加大对建筑业企业的资金监督与管理,降低银行资金的风险,实现双方的互利互惠。特别是由中国主导成立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对于我国建筑业企业也要加大扶持力度,帮助我国建筑业企业实现走出去战略,提供强有力的的资金支持,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降低建筑业企业的上市门槛
我国建筑业上市企业的数量不多,建筑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强,融资的手段也有局限性。目前我国政府在大力完善资本市场的同时,也要兼顾为建筑业企业创造直接融资的渠道,鉴于主板市场上市标准过高,很多建筑业企业无法达到,但是可以通过适当降低中小建筑业企业的中小板、创业板的准入标准,也可以通过联合上市,“借壳”“买壳”等方式已达到间接上市融资的目的,还可以在我国一些沿海城市或经济发达的一线城市建立区域性证券市场,使发展规模较好但是又存在资金缺口的建筑业企业能够通过市场渠道进行上市融资,给予他们一个专项的市场进行融资也是可行的方式。建筑业企业的上市,不仅可以解决一部分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也可以促使这些企业加强自身的财务管理,完善企业管理,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目前施工企业在融资的时候,面临的主要困难包括企业自身的经营模式,施工企业的上市比例是非常小的,当然还包括一些经济政策的指向性的调整等这些,都导致施工企业在选择融资方式的时候,存在非常多的狭隘性。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是作出了重点保护的,其中明确规定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一些劳动,但对于这二者来讲具体规定的内容不同。那到底其中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按照《劳动...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有哪些 一、什么是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 它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按有关规定要求,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所建立和形成的资料,它是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真实记录。它的作用是:指导生产;预知危险,消除隐患;反映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如何管理安全...


·起诉开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起诉开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起诉开庭前准备工作是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为保证审判的顺利进行所做的一系列诉讼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和民事审判实践,开庭审理前的准备丁作主要有以下内容:(1)在法定期间内及时送达诉讼文书。(...


·没有签劳动合同,被开除有工资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被开除有工资吗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 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和风险: 1、未签订合同...


·入职三天被辞退了可以讨要工资吗
      一、入职三天被辞退可不可以讨回工资?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这三天的工资当然可以要回来。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涉及到认证事实劳动关系的问题,具体如下: 1、需确认是否办理过任何入职手续,或保留在该酒店工作的任何证明(当然,你并未签订合同):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


·一、抚养费随工资变动而变动吗?
      一、抚养费随工资变动而变动吗?抚养费随工资变动而变动,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衡量子女抚养费的具体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


·浙江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什么?
      在每一个人找工作,就业,辞职,下岗等等劳动过程中,对于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法,我们需要根据国家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及工资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由于我国地域广大,所以不同的地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条例就会有所不同,浙江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就是这样。 浙江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


·员工入职几个月签合同可以吗
      您都应该知道,员工如果进入一个公司,就必须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既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用人单位的一项义务。但是,劳动者入职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每个用人单位的情况都不太一样,那么员工入职几个月签合同可以吗?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员工入职几个月签...


·一般劳动合同书去那里买吗?
      一般劳动合同书去那里买吗? 这里需要告诉您的是,劳动合同是不能由劳动者个人去购买的,劳动合同一般是有企业或单位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办理进行备案的。 劳动合同书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不需要花钱购买;也可以在网上找到合适的文本,然后打印即可。如果需要给...


·肇事逃逸误工费规定是什么?
      肇事逃逸误工费规定是什么?肇事逃逸误工费规定是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


·根据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2023护理费一天多少钱?
      根据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2023护理费一天多少钱? 一、根据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护理费一天多少钱? 根据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护理费一天100元左右。 工伤护理费标准: 1.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2.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