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伤残鉴定9级赔偿标准2023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在工厂里或者其他建筑项目的公司里,员工工伤的情况普遍存在,国家针对这一现象,且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对工伤的员工给予一定的赔偿。员工工伤,用人单位应该及时的将其送往医院就医。并且携带相关的资料到相关的机构办理申请认定工伤的手续。那么工伤伤残鉴定9级赔偿标准怎么样?一、工伤伤残鉴定9级赔偿标准工伤九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例如:员工平均工资为2722元,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4498元。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进行计算。以浙江省为例,9级伤残可领取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4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4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1、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辅助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书面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劳动关系(劳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2011年1月1日前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规定完成工伤认定、2011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周年递减20%;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员工工伤九级,可以领取到医疗补助金,为4个月全省的平均工资,工伤保险基金为9个月的平时工资还能拿到就业补助金,能够领取到4个月的全省职工的平均工资。这就说明我国是民主社会,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用人单位注销后工伤认定是否受影响
      在生活当中我们提到工伤,您通常情况下会认为劳动者本人在做过工伤认定以后,或者是工伤伤残鉴定以后就可以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了。但是有些情况下,可能案件本身会比较复杂,比如说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进行工伤认定期间对单位进行了注销。今天就给您介绍一下用人单位注销后工伤认定是否受影响? 一、...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哪些?
      合同期限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规定分别是: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了一...


·人社局如何工伤认定流程有哪些?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当人们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您都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如果您在工作不小心受了伤,再向公司申请赔偿的时候,一定少不了工伤认定。那么人社局如何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呢?让我们跟随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认定流程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


·如果没办理入职有工资吗
      一、如果没办理入职有工资吗 劳动者办理入职手续的那天,如果劳动者有上班的,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


·周六上班不给加班工资该怎么办
      周六上班不给加班工资该怎么办周六本身是属于劳动者休息的时间,但有的时候单位可能出于生产的需要要求员工加班,而此时单位要求加班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同时也要支付加班工资才行。那如果周六上班不给加班工资的话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周六上班不给加班工资该怎么办...


·一、签了劳动合同就有五险一金吗?
      一、签了劳动合同就有五险一金吗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就有提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就有提供劳动的义务,但是有些劳动者无故不上班,出现旷工的现象,用人单位的做法一般都是开除劳动者。那么旷工开除补偿金吗?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旷工开除补偿金有吗劳动者因旷工等过失,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按照有关的法律解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并没有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那么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接下来的我们会为您介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


·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提前多久?
      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提前多久?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如果公司没有提前法定的天数就直接辞了员工,不仅是违法的而且还要给员工一些补偿作为未通知的代价。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


·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法》规定,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就同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单位应该在一个月之内同其签署劳动合同,在这个字面上看,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的建立有时候并不是同时的。当员工想离职的话,可以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现在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下有关知识。 ...


·离职后最晚多久发工资《劳动法》并没有对员工离职结
      离职后最晚多久发工资《劳动法》并没有对员工离职结算工资时间做出期限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离职时,公司应该一次性结清。离职结算工资时间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双方商定,若逾期不支付的就属于拖欠行为,员工在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后可以向劳动部门寻求帮助。《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