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如何处罚非法经营罪?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在达到情节严重的时候,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即非法经营罪。那么,就要说对行为人定罪处罚的问题了。到底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现在,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非法经营食盐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食盐20吨以上不满30吨的,为拘役刑或罚金刑。非法经营食盐30吨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吨,刑期增加一年。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10吨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2吨,刑期增加六个月。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食盐50吨,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25吨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
【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升格量刑特别规定】
惯犯、利用委托代销食盐身份非法经营,依照前述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拟处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有期徒刑的,重处10%。
2、非法经营烟草制品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3、非法经营电信业务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数额在150万元以内的,为罚金刑;1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为拘役刑;20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5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数额50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升格量刑特别规定】拟处有期徒刑的,重处10%。
4、非法经营出版物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出版物数额1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3万元或者经营报纸5500份或者期刊5500本或者图书25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50张(盒)以内的,为罚金刑;非法经营数额10万元以上不足12万元或者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不足4万元或者经营报纸5500份以上不足6000份或者期刊5500本以上不足6000本或者图书2500册以上不足3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50张(盒)以上不足600张(盒)的,为拘役刑;非法经营数额达12
万元或者违法所得4万元或者经营报纸6000份或者期刊6000本或者图书3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600张(盒)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000元或者违法所得800元或者报刊200份或者图书20册或者电子出版物20张(盒)的,刑期增加一个月。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数额2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7万元或者经营报纸1.5万份或者期刊1.5万本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或者违法所得1000元或者报刊300份或者图书50册或者电子出版物20张(盒)的,刑期增加一个月。非法经营罪自然人可以构成,而单位也是可以构成的,实践中非法经营的物品不同,规定的量刑也是不一样的。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通过法律咨询平台咨询这方面的律师,的专业律师会帮助您解决相关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辅警执行公务犯罪构成什么罪?
      辅警执行公务犯罪构成什么罪? 一、辅警执行公务犯罪构成什么罪? 辅警执行公务犯罪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是实施的具体犯罪行为的相关罪名,比如说进行他人身体的殴打,那么就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的还会构成故意杀人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具有严重的玩忽职守行为,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


·中国刑法轻伤的有关规定
      轻伤是指由于外力等多种原因作用于人体,造成器官组织一定的损害的情况。轻伤的量刑以及赔偿方面的问题就成为您关注的重点。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中国刑法轻伤的法律规定,包括我国刑法中什么情况下算是轻伤,以及轻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的问题。 一、中国刑法轻伤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


·一般轻微肇事逃逸会判刑吗
      一般轻微肇事逃逸会判刑吗?轻微肇事逃逸一般是不会被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肇事逃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处理,...


·犯盗窃罪请律师是否有用
      有的刑事案件中,可能当事人觉得没有必要,还有人为请律师没有用,于是也就没有给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律师。那对于犯盗窃罪的来讲,犯盗窃罪请律师是否有用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简要分析。 一、犯盗窃罪请律师是否有用 刑事案件的情节、细节非常重要。它能够决定当事人有罪、无罪、罪名、...


·刑诉侦查阶段嫌疑人的权利范围是什么
      一、刑诉侦查阶段嫌疑人的权利范围是怎样的 (1)了解自己涉嫌何种罪名,并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材料和意见,辩解自己无罪和罪轻的权利; (2)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权利; (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4)对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提出控告的...


·缓刑适用的对象包括哪些
      缓刑一般是在法官量刑处罚的时候同时作出的,而只能是在这个时间段作出,在罪犯服刑期间是不会有缓刑的。而实践中,也不是所有的罪犯都有可能适用缓刑,我国《刑法》对缓刑适用的对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到底缓刑适用的对象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缓刑适用的对象包括哪些 一...


·刑诉法30条有哪些规定?
      刑诉法是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主要规范从立案侦查到交付执行之间的过程,应当按照什么流程,如何组织等等程序上的问题,其性质属于程序法,参与者包括公、检、法机关,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那么,刑诉法30条是什么内容、如何理解呢? 一、刑诉法30条的主要内容 刑诉法30条明确了...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增犯罪,对于这一罪名,很多人并不了解,实际上强令违章冒险作业行为原本隶属于重大责任事故罪调整的范围。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量刑上提到“情节特别恶劣”,作为本罪的情节加重犯予以更严厉的处罚。要想认定此罪,...


·刑事案件一般拘留多久会开庭
      刑事案件一般拘留多久会开庭 刑事案件从决定拘留到法院开庭,拘留不超过三十七天,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复杂可延长;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月,复杂可延长。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


·杭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如何定罪量刑
      现在这个时代属于电子商业网络时代,在这个网络快速发展的社会,公民的信息随时有可能被泄露,如何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有些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用于利益,有些人则是因为纠纷而故意宣传,那么杭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如何定罪量刑呢?本文我们将为您整理资料。 一、如何界定“...


·诈骗罪最新司法解释
      诈骗是利用他人不知情获得财物的行为,现在社会上各种诈骗行为愈演愈烈,各种诈骗方式层出不穷。对诈骗罪,我国是有着详细的法律规定的,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关于诈骗罪最新的司法解释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