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房产不公证能转为共有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婚前房产不公证能转为共有吗在生活中,房产永远是饮食男女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当这个问题碰上婚姻的时候,那更是如此了,很多未婚夫妻都会想要知道自己的房屋会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了夫妻共有的。那在法律上,婚前房产不公证能转为共有吗?简单来说,婚前房产会变为共有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婚前房产不公证能转为共有吗
很多人错误地理解婚前财产公证,以为婚前财产不公证就会变成共同财产,其实只要有证据证明该财产确实是婚前所得,不公证也仍是婚前财产。公证应该是一种比较明确的证明财产是否为婚前所有的方式,所以,原则上如果已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财产为婚前所得,则公证就不显得那么必要了。本着以上原则,你婚前取得的房产,只要不涉及婚后还贷,根本无须公证,房产证本身就是充足的证据。至于你父母的房产,更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现金、存款、股票这类财产。比如股票,如果你在婚前就已持有,且婚姻期间不发生变化,股票的购买和持有记录足以证明其取得时间。但一旦股票在婚后有出售、再购进等行为,有时就很难分清有没有婚后资金注入了,且按正常理解,婚前股票在婚后的收益,如无特殊约定,应为共同财产。所以,如果要公证,可以考虑对股票等不易证明的财产进行公证,带相关持有股票的数额、类别等证明,双方共同到公证处,一是明确证明相应股票的归属。二是明确约定该股票帐户上婚后的收益及买卖变化都仍为个人财产。能做的,大致如此。其实婚姻毕竟是两个人一起生活,有时恐怕是很难绝对分清的,除非双方干脆约定婚后也是各自财产归各自,财产在谁名下就算谁的,也是是婚姻AA制。
二、婚前房产会变为共有吗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房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有关规定,以下几类事项必须办理公证: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应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相信您应该已经知道了,公证或者说不公证并不会影响婚前房产的变更,从原则上来说,属于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并不会因为与他人结婚,然后共同生活了很多年之后就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对于这部分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也是不能要求分割的。



·离婚房产共有公证的手续是怎样的?
      离婚房产共有公证的手续是怎样的?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需要办理离婚的时候,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离婚协议。这样,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有利的,避免因诉讼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分割房产的时候,为了提高协议效力,双方可以去做一个公证。那么,离婚房产共有公证的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


·第一次买房首付多少钱
      第一次买房首付多少钱 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各个城市略有不同。首套的话,公积金贷款2成、商业贷款3成;二套住房多为4成。非普通住宅又有差别。在贷款前,你要先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户上有多少钱,单位每月给你多少钱。只有知道自己的情况才能去贷款。公积金是职工的一种福利...


·商品房包销中销售价与包销阶的差价问题如何处理
      

1.在商品房包销中,开发商与包销商确定的包销价与实际对外的销售价之间存在的差价,这是包销商所应收取的销售利润。在开发商与包销商签定包销合同后,房屋应该通过包销商进行销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白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


·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 (一)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1.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2. 开发商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 3. 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 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 5. 开发商故意...


·夫妻婚内房屋财产约定有效吗?
      夫妻婚内房屋财产约定有效吗?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约定的对内和对外效力。婚内财产约定,对夫妻双方和第三人的法律后果是完全不同的。在对内效力方面,婚姻法...


·怎么约定购买二手房的方式
      各地二手房交易当中使用的《房屋买卖合同》,是由当地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规范文书,但其中也有很多地方需要填写,所以要仔细些。这其中就需要当事人就购买二手房的方式作出约定,并填写清楚。那到底怎么约定购买二手房的方式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


·商品房买卖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几种
      商品房买卖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几种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出现一方或双方违约的情况其实也是比较多的,然而有违约行为了自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一般商品房买卖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几种呢?而实践中又该怎样里确定具体的违约责任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分析解答这两个问题吧。 一、商品房买卖违约责任...


·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发展比较迅速,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国的房产已经
      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发展比较迅速,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国的房产已经成为了经济的主要力量,很多城市的房价已经远远高于人们的收入水平,导致的后果就是很多收入一般的人群无法购房,国家在积极的作出相应的措施解决,那购买安置房流程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购买安置房的具体流程是...


·一、南京租房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南京租房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 1、仔细辨别房东真伪 在租房时,必须让房东出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房产证原件,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如果他是帮别人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出租委托书、委托人的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 2、规避租房合同...


·如何进行商品房合同更名
      如何进行商品房合同更名商品房合同当中的名字,其实也就是实际购买商品房的人,而日后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也是以商品房合同上面的名字为准的。实践中在商品房合同上签字之后最好不要进行变更,若非要更名的话也是可以的,那到底此时该如何进行商品房合同更名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合...


·购房合同不签可以退款吗
      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购房一定要签合同。在我们国家,房地产卖买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如果合同中对于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有约定,那么购房者是不能随意推迟签订购房合同的,如果逾期签订,那么开发商可能要求索赔违约金,而在房源紧俏的情况下,还会直接将房源出售给他人;购房者此时损失将比较大。《商品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