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许可有哪些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商标许可有哪些使用方式?商标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我们日常接触的物品也贴有商标。一家企业的商标如果设计得好的话,就很容易让客户一眼记住它。商标是独一无二的,对于商标,国家也出台了一些保护机制,比如对商标许可使用就有很严格的规定。那么,商标许可有哪些使用方式?请看下文。
一、商标许可的使用方式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具体而言,目前的商标使用许可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方式:(一)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二)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三)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使用遵循哪些原则

1、不盲目乱用原则
商标确定后、使用前应进行查询,避免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和违反法律其他规定。
2、不“朝三暮四”原则
商标的知名度是经过长期使用,日积月累逐步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的。经常更换商标,会造成消费者对品牌的印象不深刻,甚至不信任,不利于商标知名度的提高。
3、不打“擦边球”原则
模仿知名商标,借知名商标的影响来推销自己的商品,是投机、不正当竞争行为,使用“擦边球”商标实属下下策。
4、不“超期服役”原则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继续使用已经过期的商标是违法行为,因此及时进行续展十分重要。
三、商标许可费用的支付方式
商标许可费的支付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付费的标准可以一次协商一个总数,也可以按照产品的产量或利润提成。一次全部支付许可费的方式对许可人非常不利,除非被许可人实力雄厚。另外一次性风险过大,一旦商标不能带来利润将血本无归。相对来说提成的方式比较可取,一方面不会占用太多资金,另外也便于根据商标的实施情况随机应变。
四、商标许可备案有必要做吗
答案是有必要。1、是可以节省一部分费用,不必要花费那么多。2、合同终止时不用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好处是合同经过备案可以防止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极个别的查处。另外,第三人(一般均为竞争对手)可能去工商部门投诉,称被许可人未经授权而是用许可人的商标,投诉被许可人侵犯许可人的注册商标权,可能给被许可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3、便于商标局对全国商标使用许可情况的管理通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审查,从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4、商标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也可以通过《商标公告》向社会公布商标使用许可情况,为消费者选购商品提供方便。因此,经过了备案,可以减少各种因未备案而引发的各种问题的发生,不会影响商标被许可人对于该商标的正常使用,减少不必要的麻烦。5、商标许可,需要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费用而签订的合同6、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说的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这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与商标权转让合同的区别,也就是说他的商标主体没有发生改变。若要商标许可使用,双方必须要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协议书,其中一方需要支付商标许可使用费给另一方,这样才能有权利使用他人的商品。在商标许可使用期间,如果一方没有依照规定范围使用而发生纠纷,那么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去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假冒专利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是怎样的
      假冒专利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


·发明专利的特点包括哪些?
      发明专利的特点包括哪些?1、具有独占性。也称垄断性或专有性、排他性,专利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如何计算
      专利权申请成功后,专利权人即享有了相应的权利,即可以对外授权他人使用专利,或者是转让自己的专利,获得相应的报酬。其具体的利益关系可以根据合同进行规范,只要不违法法律法规对强制性要求即可。侵犯专利权的形式:1.没有经过相关专利人的同意,就私自生产或者是制造专利产品,该行为侵犯是专利...


·专利侵权的几个原则是什么?
      专利侵权的几个原则是什么?1、全面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是最基础的一个原则,要求将被控侵权方案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进行对比,若被控物或方法侵权成立,那么其将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人民法院...


·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一、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


·软件著作权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软件著作权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都有哪些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都有哪些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作品、符号作品、影像作品、工艺美术品等立体作品、表演作品、音像作品等以及激光唱盘、多媒体等新的作品形式。二、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多久1、公民的作品...


·法律规定商标续展可以提前吗?
      法律规定商标续展可以提前吗?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


·专利这种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在国际上被列为工业产权
      专利这种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在国际上被列为工业产权中最重要的一种权利。国家对专利统一管理,形成专利制度,用以保护技术发明权利,鼓励发明创造,促使技术发明推广应用。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的专利制度,也侵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情节严重会构成假冒专利罪。一般该怎样对...


·商标许可有哪些使用方式
      商标许可有哪些使用方式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一般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与此同时,许可人还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2)排他使用许可。即许...


·剧本版权转让合同该怎么写?
      剧本版权转让合同该怎么写? 版权是一种知识产权,剧本是有版权的,由版权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足以证明版权的重要性。由此可以看出,如今您的版权意识是越来越强了,都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够得到相应的保护。剧本版权转让这种方式是正规合法的,那么,剧本版权转让合同该怎么写?请看下文。 剧本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