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实中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就是两家人可能比较喜欢对方的房屋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现实中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就是两家人可能比较喜欢对方的房屋,此时就会萌生互换的念头,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公民将房产互换是否可以呢?而具体进行房产互换又该怎么来办理?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互换行不行?

房产互换是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相互自愿的基础上,采用等价或不等价加补偿的方式相互交换住房的行为。它一般分为所有权互换和使用权互换两种形式。

一般情况下,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可以互换房屋,但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即房产管理部门出租的直管房产、企事业单位自管房的职工住宅,以及自住的私房或所租赁的私房。

但以下房屋不能进行互换:

(1)房产权和使用权不清的房屋;

(2)部队、公安、司法、档案等部门和学校、军工企业等单位的房屋;

(3)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

(4)因城市建设需要,短期即将拆迁改造的房屋,未按规定赔偿的;

(5)未按规定缴纳房屋租金的;

(6)私自转让或转借、转租的房屋以及其他违反房屋管理政策的房屋。

二、房产互换怎么办?

房产互换的方式包括:

(1)使用权房屋之间的互换。关键在于产权人是否同意,如公房互换必须由国家经营出租单位同意办理。其次,超面积或明显收益一方按自愿协商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的互换。关键在于分清所有权性质。房屋所有权变更一方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到房地产管理单位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正常纳税,使用权不折抵价格。使用权需变更一方到该房屋所有权人处申请变更,并需经该所有权人同意才能成交。

(3)房屋所有权之间的交换。在这里关键是掌握交换价值对等与否。按照我国管理法规,交换产权房屋如经评估审定,价格相等则免交契税。如若交换产权房屋双方价值不等,根据国家有关契税条例,交换双方房屋价值差额,即价值高房屋价格减去价值低房屋价格,应该上交契税及其他有关税收。房地产互换不是简单的户权人或使用人名字的互换,只有掌握了有关法规,才利于互换双方的谈判,使双方能够真正按需各得其房。

三、去哪儿办理房产互换?

房管部门直管公房之间的房屋互换,要到房屋的在地的房屋经管单位或房屋调换站申请,并办理手续;单位自管公房之间的房屋互换,要向各自单位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手续,也可以委托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调换站代为办理;私房业主与公房住户之间的房屋互换,双方需先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然后再办理使用权过户手续。

房产互换提交的材料及程序:

(1)需提交材料:

A、互换双方房屋所有权证;

B、双方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私章;

C、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私章;

D、双方签订的房屋互换协议书;

(2)办事程序:

A、互换双方本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到办事窗口领取房地产兑换申请审批书。

B、互换双方持填写后的兑换申请审批书及其它需提交材料送交办事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后,预约时间到房屋现场勘查评估。

C、工作人员内部作业。

D、到财政局窗口交纳契税。

E、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通过上述内容的介绍,我们清楚的知道房产互换其实是可行的,但具体还是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了手续之后,那么互换才会成功,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另外,在进行房产互换的时候其实也容易产生纠纷,这样的情况下建议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处理。


·回迁房买卖有限制吗
      回迁房买卖有限制吗 1、回迁房,是指建立在国有出让土地上,为私有房屋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安置的,现在尚未取得但将来一定能够取得个人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但建立在集体土地或者国有划拨上的旧村改造房屋不是回迁房范围。2、回迁房,商品房都出房产证了,那交易都一样。没出房产证的,回迁...


·租房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租房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实际的租赁房屋过程中,有些当事人因为对与租赁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各种注意事项不太了解,但是仍然与对方签订了租房合同,从而导致在履行租房合同过程中踏入了合同里的陷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纠纷。下面,的我们为您介绍一下租房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以此提醒您...


·个人房屋买卖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房屋买卖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1、获取楼宇按揭信息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盘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2、填报《按...


·企业改制规定集资房购买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企业改制规定集资房购买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集资房多为村委会与开发单位合作建房。据了解,从2001年8月6日后,政府部门不再审批合作建房,即便是在政府规定的红线范围内,集资房项目也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报建程序;同时,集资房的开发单位多数无开发资质。 2、集资房无正规...


·购房贷款有年龄限制吗?
      购房贷款有年龄限制吗 银行贷款是有年龄限制的。按照各个银行针对个人贷款的规定,在我国购房贷款的年龄限制是18周岁以上,但是实际操作时可能是必须年满20周岁,实际贷款者的年龄和贷款年限不能超过65岁的,个别银行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情况请咨询相关银行工作人员,个人房贷申请条件: 1...


·一、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


·房产证去哪里办理
      当地的房管局领取。1、业主购房付款分为一次性付款和按揭付款?按揭借贷的业主处理房产证有必要托付开发商进行处理?2、业主自己处理房产证的详细流程。在运用银行按揭借贷的状况下,部分银行在《住所按揭借贷合同》中加入要求开发商帮忙将房产证收押?需托付开发商署理房产证的条款,这种状况下难以...


·买二手房要迁户口吗?
      买二手房要迁户口吗 二手房买卖中户口纠纷主要表现为买卖双方经过谈判后,卖方将房屋过户到了买方的名下,买方也向卖方付清了房款,交易似乎就此圆满结束。但在不久之后,买方在办理落户手续时才发现,卖方的户口并未从交易的房屋中迁出,以致买方的户口无法迁入。更有甚者,有些卖方的共同居住人以其...


·大家都知道在租房子住的时候是应该签订租赁合同的,如果是购买房
      您都知道在租房子住的时候是应该签订租赁合同的,如果是购买房子也是要签订购买合同的。签订房屋购买合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双方的行为,也有利于备案和房产过户。在以后有纠纷的时候合同也是保障自己权利的证据。那么单位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书范本 出卖方:_____...


·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我国近几年的发展速度有目共睹。在国家进步和发展的过程中,对农村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的情况在所难免,对于农民来说,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关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0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


·北京两限房的申请条件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
      北京两限房的申请条件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本市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准入标准及已购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补交比例通知如下: (一)本市城八区申请购买限价商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