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在现实生活中,只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就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断是否构成此罪,需要作出专门的认定。那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认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恶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以本罪论。

4、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的是背信行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财产上损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司法实践中,认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应该注意区分罪与非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1、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

正确认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必须划清其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在认定中,应该注意以下三点:

(1)由于经济活动中存在一定风险的客观使然,若行为主体所实施的行为是在法规、章程规定的范围之内,且行为人既没有滥用权利,也没有违背忠实义务,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就不能构成本罪。若上市公司为谋求高利润授权由行为人处理相关事务,而自愿甘冒高风险,则行为人为其处理风险事务,即使已超出一般依法之事务处理范围,亦因本人同意,而可阻却违法。

(2)本罪属于结果犯,即只有行为主体实施背信行为致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实施其他行为及时补救,并没有使全体财产减少,都不成立本罪。

(3)如果根据案件事实,确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没有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应根据刑法13条的规定,不以犯罪论处,而作为一般违法行为处理。

2、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高管实施背信行为该如何定罪处罚的问题

《刑法修正案(六)》第9条第二款规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尽管该款未明确说明“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量刑”,但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高管实施背信行为的,实际上是本罪的教唆犯。由于我国刑法没有独立的教唆罪,而应根据所教唆的具体犯罪内容定性,所以直接以本罪论处,而不需要另订罪名。

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应注意的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结果犯,必须由于背信行为“致使上市公司造成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构成该罪。能够构成此罪的往往都是特殊的主体,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等。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一、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由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来决定的,在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的基础上,企业的管理人员可以自主选择自己想要经营的范围记载在企业的营业执照上面即可,凡是记载在营业制造上的经营项目都属于企业的营业范围。 ...


·新公司法法人代表变更流程怎么走?
      新公司法法人代表变更流程怎么走? 新公司法法人代表变更流程怎么走? 1、变更流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


·公司法里面董事的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里面董事的职责有哪些? 公司的董事一般作为公司的股东,行使股东应有的权利。董事的民事行为权利高于自然人,对公司的运作和财产负责,这也是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很多人不知道董事的责任是什么。那么,公司法里面董事的职责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第四十七...


·公司股份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公司股份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有约从约。《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是什么?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是什么? 许多人要成立新公司,成立新公司是要具备一些必要条件的和承担相关责任的,而且,成立新公司要满足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那么,公司法全文及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公司法及司法解释的部分相关内容,文章内容有限,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法及司法...


·上市公司融资租赁模式是什么,特征有哪些?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没有一定的资金,公司就无法顺利上市,所以融资租赁是必不可少的。融资租赁是一种融资方式,以出租资产来获得融资,这个资产指的就是企业自己。有了一定的资金流入企业,企业内部就能够更好的运作起来。那么,上市公司融资租赁模式是什么,特征有哪些?请看下文。 一、上市公司融资...


·注册一个食品公司要多少钱?
      注册一个食品公司要多少钱?近年来,食品行业的发展越来越迅速,许多人都看好食品行业的利润和发展空间,食品公司一家接着一家出现,许多人都想进来分一杯羹,但是却不清楚注册一个食品公司要多少钱以及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注册一个食品公司要多少钱 核名 核名费(30...


·公司注册流程
      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 在国家鼓励自主创业的大浪潮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自己当老板。所以首先您都必须前往有关部门注册公司,下面我们梳理了一些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的主要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注册公司前的准备工作 1、注册公司需要先找好注册场所,如无注册地址可...


·公司被收购还有股份吗
      被收购公司的股份主要根据收购公司的收购方案决定,没有明确规定被收购公司是否还有股份。如果收购的是上市公司的股份,被收购的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持有其余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收购人进行收购。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中...


·新公司法中的问题有哪些
      新公司法中的问题有哪些?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总是会存在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或者不适用的地方,我国的新公司法也是如此。存在的问题的影响可大可小,但是都必须给予高度的关注。那么,在实际的基础啊上,新公司法中的问题有哪些?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下吧 一、新公司法中存在...


·企业违法裁员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企业如果想要进行裁员,这并不是不可以,只不过此时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构成违法裁员,这个时候企业就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那么企业违法裁员的行政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按照《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第5条的规定,劳动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