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证继承要什么条件?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划拨土地使用证继承要什么条件?
划拨土地使用证继承要什么条件?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个人和单位只能拿到使用权。拿到使用权的其中一种方式为划拨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也可以被继承的,继承土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时,同时会得到土地使用权。注意应该办理齐全出让和过户的手续,避免发生纠纷。以下是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相关资料:
一、继承划拨土地需要什么条件?
只要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划拨的土地,可以继承。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依照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继承划拨土地要办哪些手续?
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
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政府划拨的土地可以办理土地证。到国土局办理。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划拨土地使用权相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四十四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六条 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第四十七条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条便的规定予以出让。
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条款中有对使用者的限制,无论是单位还是组织必须拥有土地使用证和附着物的产权证明。继承时按照规定办理手续,若有变故,政府有权将土地收回或按照城市规划进行使用或改造。关于土地使用有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
·法律援助属地如何确定?
法律援助属地如何确定?法律援助是国家针对一些经济困难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情形的人员提供的公益性质的援助,旨在帮助人们平等地运用法律救济自己的权益。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法律援助。但是人们应当向哪个地方的部门提出申请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法律援助属地规定的相关法律知...
·征地拆迁行政调解案例都有哪些?
征地拆迁行政调解案例都有哪些?
随着经济的发展,用地面积的不断扩大,征地拆迁越来越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有些“钉子户”不愿搬出自己居住多年的家园,因此搬迁户与拆迁方之间会出现好多纠纷和摩擦。那么出现纠纷和摩擦后该怎么办呢?下面就由为您讲解一个征地拆迁行政调解案例。
一、案情介绍...
·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怎么办?
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
·土地承包家庭纠纷怎么解决
土地承包家庭纠纷怎么解决 一、土地承包的定义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二、土地承包家庭纠纷怎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户协议书该怎么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户协议书该怎么写?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户协议书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户协议书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
丁方代表人:
卯方代表人:
甲、乙、丙、丁、卯五方本为一家人,现分为五户,现将大户原承包集体的 亩土地分到各户,由各户...
·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征地的时候您最为关注的应该就要属征地补偿的问题了,很多人的土地被征用了之后便失去了收入来源,所以说征地补偿标准的合理制定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对于征地补偿标准其实每隔一段时间便会有所变化,下面给您说说2017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土...
·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办理流程
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办理流程
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办理流程
(一)申请和受理
1、申请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但被诉人愿意接受仲裁的除外)。申请仲裁,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申请书副本。申请书应写明下列事项:
①...
·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是针对农村的农用地的。国家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政策,一直就是土地在进行承包的时候,基本都是村委会主持土地的相关承包事宜。一般也是承包给本村村民的,不过现在针对农村的土地使用权的承包是可以进行使用权流转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
·父亲和儿子的土地为什么确权到一起和分户有关系吗?
父亲和儿子的土地为什么确权到一起和分户有关系吗?
因为儿子的土地能否分开确权拿到确权证,还得要看父亲和儿子是否已经分户。下面我们针对不同的情况来作出分析并给予相应的建议,希望能给到该网友参考。
1.父亲并未和儿子分户
如果父亲和儿子没有办理分户手续,也就意味着你们还是“一户...
·征地程序是什么,征地实施程序是什么?
征地程序是什么,征地实施程序是什么?
土地在我国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城市用地都是国家的土地,但是城市规模要扩大,只能占用农村土地,也就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征地现在是增加城市用地的一种主要手段。那究竟征地程序是什么?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分别是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
·德阳市门面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德阳市门面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最近几年,四川省德阳市加大了旧城改造力度,很多老街道被重新规划,于是不少门面都要搬迁。对于涉及到的门面,政府拆迁部门会支付一笔补偿款,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安置。为了减少纠纷,这方面也有具体管理办法。那么德阳市门面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办法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