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们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肯定是要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我们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肯定是要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的,但是很多人只知道要赔偿哪些损失却不知道这些损失该如何计算,下面,我们为您讲解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法律知识延伸:
交通事故赔偿所需资料
发生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时,索要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
1、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2、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1)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3)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3、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1)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4)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5)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以上就是我们对交通事故相关知识的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你,在这里要提醒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如果进行索赔,是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才行的。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不妨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商品房交易的陷阱都有哪些
      商品房交易的陷阱都有哪些 一、商品房交易的陷阱都有哪些 1、“售楼书”陷阱 售楼书是开发商所做的宣传广告,购房者大都是先被售楼书中所描绘的完美户型、美妙的环境、先进的配套设施及高水准的物业管理等所吸引。可入住后却发现广告中的“美丽的承诺”没了踪迹,本该是绿油油草地的地方变成...


·一、新车擦挂要误工费赔偿吗?
      一、新车擦挂要误工费赔偿吗?车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不需要承担误工费用,但如果无责任方需要处理交通事故造成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主张误工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


·网上如何处理车辆违章?
      网上如何处理车辆违章?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互联网已经越来越深入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中了。很多事情都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便利了生活,提高了办事效率,在行驶过程中的交通违章处理也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办理,不用在去交警队或者派出所处理了,那么网上如何处理车辆违章? 一、网上处理违章处理范围...


·哪些情形可以提起交通事故纠纷诉讼
      交通事故认定书在诉讼中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它能够证明事故发生时间、相对方是谁,还能够影响交通事故责任人承担多少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不能向法院起诉。由此可见并非所有的交通事故纠纷都可以起诉。那么具体来说哪些情形可以提起交通事故纠纷诉讼?本文将...


·《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


·中标人没有交履约保证金可以解除合同吗
      中标人没有交履约保证金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适用一切合同的解除条件,学说称为一般法定解除条件。该法第148条和第219条规定了仅仅适用于特别合同(如买卖、租赁诸合同)的解除条件,学说称为特别的法定解除条件。合同法使解除的条件更科学,如已承认违...


·人们经常会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给谁交代清楚
      人们经常会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给谁交代清楚,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会产生一份遗嘱,那么这个东西有的时候很可能是不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因此而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下面我们就介绍一下遗嘱都分为哪种类型以及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它才是起作用的。首先遗嘱有自己写出来的、别人帮写的、...


·异地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怎么处理
      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人可能会慌,遇到问题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其实,只要你的车上了保险,无论在哪个地方出现事故都不用担心,都可以进行理赔。理赔走保险程序是您最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异地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怎么处理。 一、异地事故谨慎选择私了 很多车主在异地出了事故时...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是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是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


·一、员工交费满三十年退休拿多少钱?
      一、员工交费满三十年退休拿多少钱?员工交费满三十年退休能拿到的金额为:以企业类参保人为例,如果是按当地最低缴费标准参保,同样是缴费年限30年,在经济水平偏低地区退休,养老金大约在1600元左右;在经济水平中等地区退休,养老金大约在2000元左右;在经济水平发达的地区退休,养老金大...


·前车肇事逃逸后车压死怎么判罚?
      前车肇事逃逸后车压死怎么判罚? 一、前车肇事逃逸后车压死怎么判罚? 两者都有责任,需要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