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一)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二)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三)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不具备上市条件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公司决议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
(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
·上市公司终止股票上市的情形
(一)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二)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
·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应当作出决议的事项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