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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不到位,能不能不交物业费?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物业公司应当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在物业公司提供基础服务后,业主仅以对服务不满为由拒交物业费用,不符合法律规定。

在日常生活中,业主与物业公司出现矛盾后,往往采取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进行对抗,这种方式不仅无法解决纠纷,甚至可能引发冲突。面对这一问题,业主既可以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也可就存在的服务问题向业主委员会反映,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进行协调,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全体业主利益,业主大会有权解聘和重新选聘物业公司。同时,物业公司应当及时处理业主反映的问题,不断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创建优质物业服务环境,共同营造和谐的社区环境。


·物业服务不到位,能不能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应当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在物业公司提供基础服务后,业主仅以对服务不满为由拒交物业费用,不符合法律规定。 在日常生活中,业主与物业公司出现矛盾后,往往采取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进行对抗,这种方式不仅无法解决纠纷,甚...


·车子小区被刮,物业是否有责?
      

    公司老总张先生前几天买了一辆奥迪新车,原本是很开心的,可是保险还没办理好,停在小区里却被别人给刮花了,问小区的物业是否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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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共区域业主拥有的权益
      无偿利用业主共用财产,进行有偿经营的方式是:利用电梯间、公共走廊、物业外墙、楼顶等作为广告展位出租;利用小区公共场地、小区内道路两侧作为停车泊位,收取停车费;利用大量物业地下室,对外出租,获取租金;利用地下车库,重复二次收取管理费用等。 导致这么多问题的核心是什么呢?就是...


·低层用户缴纳电梯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物权法》第八十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因此对于电梯费用,底层住户是否分摊首先要看业主公约及物业管理合同中的约定, 如果在业主公约中明确注明底层业主...


·物业不到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费
      其一、业主收房之后,在条件成熟时,应及时、依法成立业务委员会,以便更好的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共治共管,维护自身的权益。 其二、在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很好的履行物业管理及维护等职责的情况下,业主可否拒付物业费?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们平时应注意固定或保留证据,以便在诉讼过程中提供相关材料,...


·人防车位上是否可以安装充电桩
      只要不影响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人防效能等,是可以安装的。根据《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的规定,业主安装充电桩前需由物业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很多物业以人防车位为由拒绝出具上述证明材料,但车位是否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是否会对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人防效...


·物业公司收费超标如何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价格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且,政府价格主管部建立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同时,该法又规定,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


·拒交或少交物业费
      拒交或少交物业费 业主表示我长期不在家,房屋处于空置,不曾享受物业公司的服务,是否还需要缴纳物业费? 在物业服务合同法律关系中,房屋空置未使用也应当缴纳物业费,其不能以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拒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建...


·长期没人住的房子,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在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很多房子空置的业主认为,房子一直都没住,就不需要交物业费了。实际上,房屋空置未使用,也应当缴纳物业费。业主不能以没有...


·业主和承租人对于物业费的分担
          在房屋出租的情况下,物业费到底该由业主还是承租人来承担?
    
    1、如果业主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对物业费的承担做了约定,...


·物业管理收费项目的构成
       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设施的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费用; 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营和管理费用; 物业范围内的市政设施道路、维护维修费用; 物业所有人、使用人在使用物业过程中,为维护公共环境的安全、清洁、秩序、优美,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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