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嫌强迫卖淫罪能判多少年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涉嫌强迫卖淫罪能判多少年

一、涉嫌强迫卖淫罪能判多少年

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刑法修正案九废除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强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

(二)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三)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四)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迫卖淫罪情节严重有哪些

两高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强迫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卖淫人员累计达五人以上的;

(二)卖淫人员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累计达三人以上的;

(三)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四)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自残、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行为人既有组织卖淫犯罪行为,又有强迫卖淫犯罪行为,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组织、强迫卖淫“情节严重”论处:

(一)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行为中具有本解释第二条、本条前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之一的;

(二)卖淫人员累计达到本解释第二条第一、二项规定的组织卖淫“情节严重”人数标准的;

(三)非法获利数额相加达到本解释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的组织卖淫“情节严重”数额标准的。

涉黄犯罪中,强迫卖淫是一种恶性比较大的犯罪,俗称逼良为娼,需要严加处罚。《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强迫卖淫罪的死刑,并取消了该罪关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规定,仅规定“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何谓“情节严重”没有作出具体规定,而司法实践中亟需对“组织、强迫卖淫 情节严重”予以明确。


·犯罪者的拘役和拘留哪个重
      犯罪者的拘役和拘留哪个重拘役比拘留更严重,拘役属于刑事处罚,是对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判刑。判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对犯罪者的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是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一种手段,不是刑罚。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非法集资罪判一年多合理吗
      非法集资罪是指个人或者是单位没有通过国家的审批,擅自就股票等项目进行集资的行为。非法集资是属于一种严重违反法律的事情,而且违反的是我国刑法,因此在适用法律的时候会判处有期徒刑。那么非法集资罪判一年多是否合理,非法集资罪和合法的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一、非法集资罪判一年多合理吗 ...


·强奸罪缓刑条件有哪些,强奸罪的量刑
      缓刑是刑法中一种强制制度,适用缓刑的罪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才可执行,而且很多犯罪行为是不能适用缓刑的,那么强奸罪缓刑条件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强奸罪缓刑条件有哪些? 1、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


·刑事案件律师费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律师费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5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5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10000—30000元。 4.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符合当地...


·打人行政拘留有哪些规定?
      行政处罚法是我国的行政规范,在生活中有很多的行政违法行为会受到警察的行政处罚,当然,要视案件的情况而判断,很多人因为生活中的矛盾和口角控不住自己的脾气,容易与他人产生打架摩擦等,一般双方应该通过协商解决,但是有些情况是协商不能解决的,让我们来告诉您打人行政拘留有哪些规定?一、打人...


·减刑的限度有多大,一般可以减刑多久
      减刑针对的是已经在服刑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通常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后,才能进行减刑。但具体减刑多少还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判断。那到底减刑的限度有多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减刑的限度有多大减刑是在原来判处的刑罚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分...


·刑事案件批捕了怎么办?
      一、刑事案件批捕了怎么办? 检察院下了批捕令,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人可以关押在看守所,公安机关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公安机关应对案件进行侦查。 二、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


·敲诈勒索与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
      敲诈勒索与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敲诈勒索与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 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面发出的,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话等形式发出,可以是行为人本人发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发出。...


·骗取出境证件罪未遂会怎样
      从我国到他国,出境是需要经过审核得到相关处境的证件才能够有处境资格的,得到这些证件资格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有心之人就会利用一些漏洞骗取出境证件想要非法处境,那么骗取出境证件罪未遂又是怎样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骗取出境证件罪概念   骗取出境证件罪,是指行为人以劳务输...


·电信网络诈骗量刑标准参考
      电信网络诈骗量刑标准参考现如今,利用电信诈骗的人越来越多,甚至有些时候,在不知不觉中,有些人就逐渐成为网络诈骗的受害者,这对于我们自身的权益来说,非常不利。虽说现在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对这些诈骗进行约束,但我们自身还是要随时提高警惕,尽量让自己不要成为受害者,如果确实不幸成为了受害...


·走私贩毒多少克判死刑?
      走私贩毒多少克判死刑? 一、走私贩毒多少克判死刑? 我国《刑法》当中并没有将贩卖毒品的行为规定为单一的罪名,而是规定在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这个选择性罪名当中的。当犯罪分子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时,就可以分解拆开使用。而对贩卖毒品犯罪的量刑也是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