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婚外生子不同居是重婚罪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婚外生子不同居是重婚罪吗?

婚外生子不同居不一定是重婚罪,重婚要求双方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符合以上情况一般不构成重婚罪。重婚又分两种: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二、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

1、可以暗地里探访对方居住生活的场所

认定重婚罪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确定与他人有同居生活的情况,因此同居的场所非常重要,只有亲自找到对方同居生活场所才能进一步进行婚姻调查取证。

2、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关系

要想确定对方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看他是否以夫妻的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信息都要通过他周围的朋友来提供,所以你想得到证件的话,最好和他身边的人搞好关系,从他们口中得到有价值的东西。

3、从婚姻登记处查询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况

对方是否存在重婚罪,如果有进行登记结婚的,可以请求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配合,调取重婚的证据。

4、报警

收集重婚罪的证件还可以通过报警,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重婚案可由被害人提出自诉,也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现在法院的做法是一般是根据自诉人提供的重婚罪证明,然后直接按自诉立案,如果自诉人提供的证据不足的话,法院就不会立自诉案件,必须由受害人请求公安机关侦察,然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5、委托律师

最后还可以通过委托律师协助,帮忙收集重婚罪的证件,这样也是很有帮助的。

重婚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对夫妻忠诚的义务,同时也违反了民事法律、刑事法律的规定,故此对于已经结婚了的人来说,在发现自己的配偶重婚之后,是可以向法院控告对方的重婚欣行为的,在起诉的同时,可以提出赔偿的请求。








·家庭内部协议有没有法律保障?
      家庭内部协议有没有法律保障? 一、家庭内部协议有没有法律保障? 家庭内部协议有法律保障,只要是家庭内部成员之间共同协商,并且签字属于有效的。家庭财产分割法律法规是以平均分配为基本的原则进行,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夫妻一方婚内出轨孩子怎么判?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但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养的。对于这样的情...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有的当事人在办理结婚手续之前,会协商签订关于财产方面的协议书,与此同时还会进行公证。但在实际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过程中,也是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那到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注意审查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内容,约定的财产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争议。...


·离婚原告开庭前准备什么材料?
      一、离婚原告开庭前准备什么材料? 离婚原告开庭前准备的材料: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起...


·结婚没共同生活过彩礼能否要回结婚后没有一起生活一
      结婚没共同生活过彩礼能否要回结婚后没有一起生活一般是可以要回彩礼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有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


·遇到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该怎么办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必须承担。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用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子女或其近亲属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故意...


·一、单亲非婚生子女改姓手续怎么办理?
      一、单亲非婚生子女改姓手续怎么办理?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非婚生子女改进和婚生子女改姓的规定都一样,孩子改...


·子女抚养权变更手续有哪些
      双方夫妻在离婚之后如果有孩子的话,孩子的抚养权是归属一方所有的另一方只用支付抚养费用,但是子女抚养权也是可以变更的,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子女抚养权变更手续有哪些吧。 一、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


·一方失踪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
      一方失踪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一、一方失踪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7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


·结婚的程序是有哪些
       恋人经过重重考验,有可能会步入婚姻的殿堂,这个时候是人的一生中最幸福美满的时刻啦。但是,对于即将走进婚姻殿堂的人可能会有疑问,结婚的程序是什么呢?需要经历那几个步骤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接下来,就由我们带领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结婚 结婚,法律上称为婚姻成立。 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