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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公司章程;
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6、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8、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9、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公司住所证明。
·集团公司的设立条件 一、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一)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 ...
·外地企业来宁设立分支机构须知
外地企业来宁设立分支机构须知:
1、到企业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2、持盖有登记机关证照管理专用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所在地的工商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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