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异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离异的子女有继承权吗父母离异,子女仍享有继承权。按照《民法典》规定,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有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可见子女的继承人身份是法定的。父母离异,无论子女的抚养权是自归父还是归母,父母是否各自再婚甚至又有了孩子,都割不断zd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二、如果子女早于父母去世其配偶还有继承权吗?其配偶赡养了死者的父母的,取得对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继承权;如果不赡养,就不能取得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民法典》规定,继承权平等,所以子女的继承权都一样的,子女和其他继承人知(配偶、死者道死亡时还活着的父母)也都是一样的。但继承权平等或说一样,不等于遗产就完全是版平均分配。分割遗产一般是所有继承人平分,但如果继承人中有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权应多分;有赡养或扶养条件却不赡养或扶养死者的,应少分或不分遗产。



·丧偶女婿享有继承权吗
      生活中要是夫妻一方丧偶了,那么对于对方的父母来讲,自己就成了丧偶的儿媳或女婿。那么对于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公婆婆或岳父岳母的遗产是否享有继承权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做详细介绍。 一、丧偶女婿享有继承权吗 丧偶的儿媳和女婿对公、婆、岳父、岳母的继承权是有条件的,符合...


·父母去世后法定继承人是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夫妻一方财产遗产如何归属?
      夫妻一方财产遗产如何归属? 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


·遗产不过户的隐患有哪些?
      遗产不过户的隐患有哪些?1、只有使用权,无房屋处分权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当想要出售该房屋时,因房产证上没有继承人的名字,会导致无法过户。2. 房屋被拆迁、征收的,影响补偿款项的取得《物...


·父亲死后母亲改嫁遗产归谁?
      一、父亲死后母亲改嫁遗产归谁?遗产的继承首先要看死者生前有没有留下遗嘱,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执行。如果没有遗嘱,那就按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这又分两种情况:1,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的情况下就已经改嫁了,那作为离婚的夫妻,是不能继承对方的遗产的。2,如果是被继承人死后,再改嫁的,那作为...


·妻子死后第一继承人是谁?
      妻子死后第一继承人是谁?妻子死后第一继承人是丈夫、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


·一、中国遗产法顺序继承是怎么样的?
      一、中国遗产法顺序继承是怎么样的?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


·对于遗产可以赠给外人吗?
      对于遗产可以赠给外人吗?是可以得到的;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遗嘱的成立,一是订立遗嘱的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只要符合以上的两个条件的,遗嘱即靠成立,合法有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


·遗产继承的诉讼费是多少
      遗产继承的诉讼费是多少 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 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5%加上1300元...


·丧失继承权的情形都有哪些?
      继承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既可以放弃,也可以剥夺。当继承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或者行为人主动放弃继承权时,继承权便会丧失。一般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形的时候,才会丧失继承权。那究竟丧失继承权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


·夫妻共有财产继承是怎样的
      现在社会当中有许多人因为财产继承方面的问题对簿公堂的,很多人对于财产继承上的法律知识了解的不多,那么我国法律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是怎么界定的,有关夫妻共有财产继承的相关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