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土地上承租土地(或房屋)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国有土地上承租土地(或房屋)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对于承租土地(后房屋)的企业在拆迁中,是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的。另外在企业拆迁中还会有一些实际的损失,比如员工的安置费用,其他无形资产的损失的等。企业如果是承租的房屋,则拆迁会导致企业需要重新租赁房屋,这其中的差价就是企业的损失,是需要进行补偿的。如果企业是承租的土地在上面自建了厂房,则因为拆迁导致厂房的灭失,也是对企业的损失,企业可以一次要求进行补偿。所以我们将国有土地上承租土地(或房屋)企业拆迁补偿整理成两个公式:
  1.承租房屋企业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补偿金额=租金差价【(重新租赁租金-原租金)×剩余租赁时间】+设备搬迁安装费+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营业面积×每平米补偿标准)+奖励和补助+其他无形资产损失;
  2.承租土地上自建房屋企业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补偿金额=租赁土地差价【(重新租赁租金-原租金)×剩余租赁时间】+房屋面积×房屋重置成新价+附属物及设备损失及重置成新费+设备搬迁安装费+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营业面积×每平米补偿标准)+奖励和补助+其他无形资产损失。
  企业在遇到拆迁时,要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及时对自己的损失进行清查,准备好财产清单,并且要准备好先关的证据,以备在后续的维权中有效的应对。




·一、农村宅基地怎么办遗嘱?
      一、农村宅基地怎么办遗嘱? 1、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能继承,故此宅基地不能订立遗嘱。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可继承,根据“房地一致”原则,继承人继承了房屋也就等于暂时获得了宅基地使用权。 2、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均有继承权。 ...


·如果在外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现在很多人的价值观念都发生了变化,导致近几年离婚的人数越来越多。因为离婚的方式不同,所以对于办理离婚手续的地点要求也是不同的。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只能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允许异地办理离婚的。您对于外地可以起诉离婚吗?这个问题并不是很了解。...


·住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住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我国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在个人购买到住房之后,会同时拥有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是对个人合法使用该处土地的合法有效的证明。不过,土地使用证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该证明也会宣告到期。那么,住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下面由我...


·异地酒驾怎么处理办法
      异地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因异地饮酒驾车被一次性记满12分,需要到驾驶证原籍交警部门参加为期...


·南京市六合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南京市六合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大家肯定都有听说过征地和房屋拆迁,我们国家对于征地和房屋拆迁是有补偿的规定的。对于补偿我们国家做出的说明是非常完善的,是需要各地区的政府来进行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往往是按照当地的经济条件物价等综合进行制定。南京市六合区的征地房屋拆迁补...


·年最新湖北省天门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天门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湖北省天门市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我们将湖北省天门市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


·南沙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我们都知道农民伯伯不容易,他们自己拥有的每一块土地都是辛辛苦苦的保护出来的,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城市的发展速度也越来越快,高楼大厦是一座又一座,所以国家开始了征地,既然征地了就到对土地的主人给予补偿,那么南沙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南沙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


·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范文
      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范文 农民双方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对簿公堂的时候,原告会通过代理律师提交诉讼状。在法院庭审阶段,被告代理律师根据掌握的资料进行答辩,会提交一份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那么这个答辩状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范文了解一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完整...


·农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农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农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就是将农用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组织保留承包权。要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就需要转让的双方签订一份协议保障双方的基本利益。那么农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怎么写呢?下面我们是我们为您做出的协议模板和注意事项,可供您参考。 农用土地使用权...


·最新的农村土地使用政策有哪些?
      最新的农村土地使用政策有哪些?尽管现在很多农民都进城务工了,但是对于农民而言,土地仍然是重要的生产资料,而宅基地是农民建房的基础。国家对农村问题非常重视,经常会对农村土地政策作出调整,以符合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那么最新的农村土地使用政策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广大农民朋友介绍下吧...


·集体土地使用证到哪可以贷款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到哪可以贷款吗?在个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会遇到资金的问题。大部分的人解决这样的问题就是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解决自身的资金问题。银行为了保障自己的贷款合法按时归还,要求贷款人在贷款的时候提供相应的贷款条件,或者相应的抵押条件,只有这样银行才能答应贷款请求。那么,集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