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加油站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的规定有哪些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加油站加油站土地使用权的规定首先加油站是作为商业用地而存在的,其次在一般的情况下,其使用的期限最高是四十年,但是由于各个地方政策的不一样,使用的期限也不一样,因此还需要看当地政策,最后加油站建设用地是属于国有土地。这个各地标准不同,主要依据各地的地方法规或土地出让的行政规定。只规定了最高年限。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条之规定: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土地管理法》并未就天然气加气站属于何种建设用地给予明确说明,但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规定可以得出:加油、加气站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此外,关于此种建设用地的使用年限,现行法规对此也予以明确规定。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40年。”由此可见,天然气加气站建设用地必须为国有土地,同时其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中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40年。二、土地使用权定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加油站是我国的基础建设基础设施,我国对这类基础设施的土地有着相应的要求。相关的加油站的经营者,在使用这类土地时。需要按照我国的相关我国的土地规定年限的规定进行使用,对于土地使用期限一旦到期者,需要到相关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如何认定地役权纠纷?
      如何认定地役权纠纷?《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这就说明地役权也是属于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怎样认定地役权纠纷,这要从地役权的概念、地役权的法律特征、地役权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去哪里办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去哪里办理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有哪些相关内容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有哪些相关内容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有限公司征迁管理,提高征地拆迁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高等级建设指挥部对征地拆迁工作的要求为基础,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我公司征地拆迁工作原则上遵照本办法执行。 二、征地...


·房地产土地使用证抵押要注意哪些?
       一、房地产土地使用证抵押要注意哪些? 土地使用证抵押贷款要注意事项有: 1、抵押房产房龄需在二十年内 2、贷款期限长为十年 3、比较高贷款额度为房屋评估值的70% 4、各贷款机构利率执行标准不一致 5、作为抵押的房产需要要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6、若...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流程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流程 中国土地国有制,所以我们使用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我们所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当然就算是使用土地我们也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证明我们对土地的使用权利,否则我们就算是无权使用土地,很容易遇到一些纠纷问题。那么想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话,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政府征收土地必须出示哪些文件?
      政府征收土地必须出示哪些文件1、征地告知书。就是在征地报批前,要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农民。2、土地现状调查确认书。国土部门要对拟征土地位置、性质、面积等现状的调查情况告知农民,并且由农户签字确认。3、征询意见书。国土部门应对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


·侵占征地补偿款举报去哪里
      本来征地补偿款这就是专款专用的,正常情况下征地补偿款全部发放完了以后,不可能还在某些工作人员手中留有多余的一部分的。可是从国家财政直接划拨出来的有些征地补偿款,在下发的过程当中就会直接被某些领导人员给私自侵占了。所以民众就一定要知道,侵占征地补偿款举报是可以到当地的纪检委的。一、...


·我国法院土地使用权纠纷是否可以判决
      我国法院土地使用权纠纷是否可以判决在日常生活当中,我国公民总是会因为一些各种各样的问题引发一些纠纷和矛盾,但是不管是什么样的矛盾,您在解决过程当中千万不可以冲动,实在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我的法院进行判决。即使针对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发生了纠纷,也是可以提起诉讼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和父母已分户,现在承包地能合并确权吗?
      和父母已分户,现在承包地能合并确权吗? 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后分门立户的农户,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对“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有关规定,应由农户家庭成员就承包地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发包方提出...


·土地征地补偿给谁
      土地征地补偿给谁现在为了支持大型工程的建设来便利人民的生活,政府向人民征地在生活中变成了很普遍的现象。但是,就我们所知,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像农村的土地其实是由农村的生产社队长根据每家人口进行划分的,所以严格意义上我们享有的土地并不是自己的,而是集体的。其实,土地征地补偿给谁...


·土地使用证夫妻并证可以吗?
       一、土地使用证夫妻并证可以吗? 土地使用证夫妻并证是可以的,需要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涉及到夫妻一方财产协商认定为共同财产的,则合法的。但必须经过夫妻双方同意办理。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各类规划区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