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比例大概是多少?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比例大概是多少?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比例大概是50%以下,具体的责任认定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二、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3、特殊情况洗的责任划分和承担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当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第一时间会由公安机关派出人员来进行一个责任的划分,无论是行人还是驾驶车辆的司机,负主要责任的话,那么在赔偿方面就应当承担70%的比例,如果两者的过错是一样的,双方各自承担一半的责任。肇事如果有逃逸的话,无疑会加重这个责任的承担。


·一、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给误工费吗?
      一、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给误工费吗? 会赔偿误工费的;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会造成一方或者双方身体受到伤害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会造成一方或者双方身体受到伤害,然后无法进行工作劳动,从而导致损失了本能够获得的薪水这部分利益,所以会产生一个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这部分的金额是由被害人提出诉讼请求,然后被告进行答辩,法官综合决定。那么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答辩呢?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需要出钱吗?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需要出钱吗?交通事故有人伤需要出钱,因为本身交通事故的话,它就是由有责任的人员来进行一个出现方面的赔偿的,交通事故人伤垫付是合法的,当事人可以先行垫付相关的医疗费,在对事故的责任方认定后再进行赔付。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的范围,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


·比较简易交付与占有改定区别有什么?
      比较简易交付与占有改定区别有什么?简易交付和占有改定的区别:1、生效时间不同:简易交付是买卖合同生效后,所有权转移。占有改定是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又成立了允许出卖人继续占有该物的另一个合同,则另一个合同生效时,视为所有权转移。2、买受人占有方式不同:简易交付是买受人事先直接占有,...


·一、公安部交通事故误工费的鉴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安部交通事故误工费的鉴定是怎么规定的? 鉴定机构只能对误工的期限进行鉴定,误工期限的鉴定,是依据公安部发布的《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进行鉴定,不同的伤,不同的个体,根据损伤的恢复情况,期限可能会有所差别。具体要根据法医审查所有资料以后并对伤者检查以后才能...


·小车划痕险一般多少
      小车划痕险一般多少钱 一、小车划痕险一般多少钱 划痕损失险保险责任:出现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而造成的划痕损失,保险人都会负责一定的赔偿。 车身划痕险的责任: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而造成的损失进行免除。 汽车划痕险保险金额是多少:保险金额一般主要...


·高空坠落物车辆,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意外无处不在,随时都可能出现被什么东西砸到,那如果车辆被不明物体砸到,或者被什么东西绊倒了,那应该怎么办呢,该怎么认定是呢,那就来了解一下高空坠落物车辆怎么赔偿?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高空坠落物车辆怎么赔偿? 1看自己有没有投保车损险发生高空坠物砸...


·在房产行业,特别是在预售商品房市场中,出卖人延迟交房的现象普
      在房产行业,特别是在预售商品房市场中,出卖人延迟交房的现象普遍存在,买房人有苦难言,开发商却理直气壮。毕竟,很多时候买受人以及交付了购房款,面临着两手空空的窘境。那么针对买受人而言,出卖人延迟交房该怎么办,?另一方面,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买受人该如何处理出卖人延迟交房的问题?...


·被高空坠物砸伤的汽车谁来赔偿?
       被高空坠物砸伤的汽车,汽车被高空坠物砸伤,应当由坠落物的主人承担责任,如果车辆损失不大,又难以找到坠物的主人,则不适用倒置举证。对于高空坠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高空坠物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管理人所有人,和使用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1、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


·什么叫车身划痕险?它的保险范围是什么
      车身划痕险保险范围包括汽车本身由于受到尖锐物体的剐蹭造成的车漆破坏。划痕险属于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种,是不可以进行单独投保的。划痕险即车辆划痕险,它属于附加险中的一项,主要是作为车损险的补充,能够为意外原因造成的车身划痕提供有效的保障。如果是与其他物体发生碰撞造成的损失如车辆碰撞、...


·异地车辆违章怎么交罚款?
      异地车辆违章怎么交罚款?1、当场开了罚单:异地违章如果被交警当场开处罚决定书,就要带着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行驶证和处罚单,前往当地的交通支队或大队处理违章。这种情况必须在违章所在地处理违章,回原籍是无法处理的,您切记。如果是在异地被电子眼拍下违章行为,在交管局网站查询到违章记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