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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给员工赔偿违约金情形有哪些?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公司给员工赔偿违约金情形有哪些?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形各种各样,但只要是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就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有三层含义:其一,只要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就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二,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即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培训花费了多少费用,在劳动者违约后向其支付违约金时也不应超过所花费费用的数额。其三,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即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与用人单位花费的培训费用应按一定比例分担。劳动者如果是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之前辞职的,应当与单位进行协商,或者是在辞职前的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必须是以书面形式,如果是口头形式的,单位可以视为没有收到通知,还有需要注意的,就是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出于孕期的女职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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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有哪些? 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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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超过6万退税怎么办理? 一、劳务超过6万退税怎么办理? 第一步:下起“个人所得税”APP 第二步:注册登录 点击右下角个人中心登录,填写所要填的信息,仔细核对不要填错。否则可能影响后续退税,(注意里面有个人脸核验,找个光线好点的地方进行,否则容易认证失败),在这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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