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可以当劳动合同使用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协议可以当劳动合同使用吗?不可以,劳动合同是受到劳动法保护的,公司在员工入职后30天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署没有办法保证双方的基本利益,如果一个公司连正常的劳动合同都不提供,可以基本说明公司也不是很正规。公司不提供劳动合同,可能存在的问题:1.人力社保局无法确定公司与员工存在雇佣关系。2.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协议的实际效益没有劳动合同强3.公司可能存在不愿为在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4.合同如果不是一式两份,公司有可能在员工离职后不发放工资不承认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风险。二、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正式的劳务关系的,必然涉及到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这样才可以有效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相关协议的认定情况,如果经过了公证机关公证的情况下,也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劳动保障内容法律是如何保护的
      在现代法治社会,任何权益都最终由国家制定并施行法律来加以确认并保护,劳动保障也是如此。劳动者在工作中为社会创造价值,用人单位为社会解决就业问题,二者组成了劳动关系。在此关系中劳动者作为劳动主体处于弱势地位,国家应当为劳动关系主体提供相应的保障。劳动保障的内容包括主体的独立人格、法...


·工伤鉴定7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鉴定7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工伤鉴定7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二)七级一次性工...


·一、员工无故旷工多久可以办离职?
      一、员工无故旷工多久可以办离职?旷几天工可以解除合同,法律并没有规定,但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在实际操作中,通行的标准是以旷工3天作为可解雇的尺度。只要企业在规章制...


·应付福利费属于应付职工薪酬吗?
      工作劳动是我们谋生的最主要手段,有劳动付出就得有报酬。用人单位除了会向员工发放基本工资外,也会有福利费的补贴或奖励。但是对于福利费的领取,有不少的劳动者对其是否在应付薪酬中表示疑问。那么应付福利费属于应付职工薪酬吗?下面就由我们针对此问题进行解答。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


·一、国家规定雇用童工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国家规定雇用童工的法律责任是什么?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工伤鉴定可以鉴几次有具体规定吗
      工作中我们受到了伤害的话可以去有关机构做工伤鉴定。关于工伤是在当初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已经有了详细的责任分摊说明的。那么是不是每次受到伤害都可以进行工伤鉴定,一年之中规定了工伤鉴定可以鉴几次吗?我们一起来了解看看。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


·关于计件人员加班工资有吗?
      关于计件人员加班工资有吗?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计件工资制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的工资制度。它不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劳动报酬,而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含实物和服务)来计算劳动报酬。计件工作状...


·一、劳动合同备案需要资料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备案需要资料有哪些?1、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初次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劳动者身份证明;3、《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一式二份)及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三份);4、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5、续订劳...


·企业怎样使用童工才违反规定
      企业怎样使用童工才违反规定 已满16周岁不算童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童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 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


·受伤是因为上班意外工伤吗 一、受伤是因为上班意外工伤吗?
      受伤是因为上班意外工伤吗 一、受伤是因为上班意外工伤吗? 意外事故要符合法定情形的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


·工程欠款司法解释是什么?
      工程欠款司法解释是什么在建筑工程当中,我们您可能经常会听到这样的新闻,建筑工程竣工以后,相关部门拖欠工程款。以各种理由不对工程款进行支付,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会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决。那么在我国工程欠款司法解释是什么呢?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 一、工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