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应该怎么办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应该怎么办 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 明确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一、如果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有以下规定:
1、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以便于合同履行
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欠缺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情况经常发生,因此需要对合同进行补充。合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费用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合同法》第62条规定,可以适用下列规定:
履行地点不明确的 如果是给付货币,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
二、对于其他方面合同履行不明确的,有以下规定:
(1)质量标准不明确的 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同类产品或者同类服务的市场通常质量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履行。这里讲的通常标准,指的是同一价格的中等质量标准。
(2)价款不明确的 除依法必须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以外,按照同类产品、同类服务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3)履行期限不明确的 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不能即时履行的,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4)履行方式不明确的 按照标的物性质决定的方式或者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5)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 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履行费用。
由上可以看到,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的,法律是有严格的规定的,同样,出现其他合同履行不明确的地方,法律也同样给出了严格的规定,如果还有对合同内容中没有明确的地方有疑问的话,最好能够咨询相关律师,这样对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是有利的


·广西政府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民事主体来说,即使听过合法的途径,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证之后,也只能依法享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享有所有权,这就决定了若国家行政机关有需要,可以进行征收工作,各地民情不同,故而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广西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广西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1、土地补偿...


·由于我国近年来人口剧增,故而各地的住房压力是比较大的,各地国
      由于我国近年来人口剧增,故而各地的住房压力是比较大的,各地国家机关及住房部也制定了限购政策,对购买二套房、三套房的行为做了限制性规定,济南也不例外。限购政策主要体现在购买房屋的首付比例上,你是否知道济南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呢? 一、济南二套房贷款新政策 二套房首付比例下限降至...


·甘肃征地补偿价是如何确定的?
      甘肃征地补偿价是如何确定的?最近今年,甘肃省加大了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修建了不少铁路公路。在政府搞建设过程中,势必要征收到农民的一些土地。落实好征地补偿是征地过程中的重要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甘肃省为此出台文件,明确补偿标准。那么甘肃征地补偿价是如何确定的?下面我们通过甘...


·征收农村宅基地的补偿费归谁所有
      一、征收农村宅基地的补偿费归谁所有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是附着物补偿归所有者所有,所以宅基地的土地补偿归村委,房屋的补偿归所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


·泰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
      年泰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为了泰州市的城镇化进程加快,泰州市政府也采取了城镇化过程中的征地形式,在征地形式下,泰州市政府相关部门对于泰州市征地赔款标准也是非常的重视,而且还会根据新情况等进行改善相关条款,关于泰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我们为你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泰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


·银行卡丢了可以异地补办吗?
      银行卡丢了可以异地补办吗 不能。 银行卡补办必须不能在异地办理,必须回开户城市,但不限开户行,可在开户地的任意同行网点办理。银行卡丢失,首先进行电话挂失,并在办理正式挂失之前反复电话挂失,以确保资金安全。挂失不要钱,补卡要钱, 二、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银行卡? 带着你的...


·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一、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第一、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所以对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不服,只能通过参加听证、信访等途径发表意见。 第二、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许可不服,可以申请听证、提起复议或诉讼。 第三...


·债务人在外地债权人如何维权?
      债务人在外地债权人如何维权?在民间借贷领域,双方签了借贷合同,债务人欠钱不还的情况非常普遍,有些是客观原因造成,有些就是债务人主观上故意不还。有时候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还会躲到外地,这就给债权人追讨欠款增加了难度。那么债务人在外地债权人如何维权?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分析。 一、债务人...


·新农村征地拆迁程序
      新农村征地拆迁程序 一、征地程序: 1、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


·醉驾2018年陕西地区会进行多久的拘役
      醉驾2018年陕西地区会进行多久的拘役 醉驾可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


·旧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有哪些危害?
      旧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有哪些危害? 现今很多购房者在买房时一个关注有没有房产证而忽略了土地使用证。被忽视的原因是因为您都认为有没有土地使用证都无所谓。然而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和起来才是一个完整的产权。那么旧房没有土地使用证,应该怎么办呢?没有土地使用证又有哪些危害呢? 一、没有土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