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男方不生育离婚诉讼可以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男方不生育离婚诉讼可以吗?

如果女方坚持离婚,男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女方可以起诉离婚,没有生育能力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起诉离婚的方式】

1、写出离婚诉状:

要求离婚的一方写出书面离婚诉状。诉状中表明被起诉人(被告)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表明具体诉求: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等。写清离婚理由。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状:

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办理。《民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生育能力可以认定感情破裂】

最高院关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意见》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这种情形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男方不能生育,女方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法院通常情况下会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

1、你可以起诉离婚,去男方户口所在地法院。你坚持离婚,迟早会判离。

2、起诉带身份证、户口、结婚证、起诉状等。

3、彩礼属于赠与,不必返还。离婚时,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平分。

离婚涉及到非常多的东西,离婚有财产的分割,离婚还有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关于夫妻的财产分割就已经足够麻烦了。如果涉及到的财产比较多,可以建议咨询律师,或者是委托律师代为行使诉讼权利。

如果女方坚持离婚,男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女方可以起诉离婚,没有生育能力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起诉离婚的方式】

1、写出离婚诉状:

要求离婚的一方写出书面离婚诉状。诉状中表明被起诉人(被告)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表明具体诉求: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等。写清离婚理由。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状:

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办理。《民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没有生育能力可以认定感情破裂】

最高院关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意见》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这种情形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男方不能生育,女方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法院通常情况下会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

1、你可以起诉离婚,去男方户口所在地法院。你坚持离婚,迟早会判离。

2、起诉带身份证、户口、结婚证、起诉状等。

3、彩礼属于赠与,不必返还。离婚时,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平分。

离婚涉及到非常多的东西,离婚有财产的分割,离婚还有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关于夫妻的财产分割就已经足够麻烦了。如果涉及到的财产比较多,可以建议咨询律师,或者是委托律师代为行使诉讼权利。复杂类的案件,自己没有专业知识对自己是很不利的。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 根据《婚姻法》以及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不同。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


·夫妻离婚后抚养费怎么支付
      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一旦夫妻离婚那是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的。而此时,一方实际获得了子女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则需要实际支付子女抚养费。但很多人在离婚后不清楚这个抚养费要怎么支付。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夫妻离婚后抚养费怎么支付。 一、夫妻离婚后抚养费...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一、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所以无论分居多长时间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离婚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起诉到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就自动解...


·再审减刑国家赔偿的程序有哪些
      对认为审判结果有疑问的时候,可以进行再审的请求,如果再审减刑时,可以要求国家对此进行赔偿。国家赔偿有一定的程序,那么,再审减刑国家赔偿的程序有哪些呢?我们一定要按照再审减刑国家赔偿的程序的步骤,再进行申请。 一、再审减刑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


·什么情况算是遗弃家庭成员,什么是遗弃罪?
      遗弃罪能够很好的保障人们在生活中遇到特殊困境时不会遭到人性遗弃的影响,能够很好的规范人们的道德底线,但对很多人来说对于遗弃行为和遗弃罪是有一定区别的,我们要学会如何去区分遗弃罪和遗弃行为。那生活中什么情况算是遗弃家庭成员?什么情况算是遗弃罪呢? 一、什么是遗弃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间...


·起诉离婚哪些条件可以要求赔偿
      起诉离婚哪些条件可以要求赔偿(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不管是通过作为形式,还...


·离婚怎样才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大多数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而产生争议,此时争议不能得到处理的,自然也就不允许夫妻离婚,于是其中一方就有可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来对抚养权作出判决。那此时离婚怎样才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时对孩子抚养权有争议怎么办 根据...


·一、婚外情怀孕生小孩算重婚罪?
      一、婚外情怀孕生小孩算重婚罪?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是,构成重婚罪;否则,就不构成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


·婚内女方出轨财产如何分
      婚姻最开始都是美好的,然而一旦平静下来,双方之间就容易产生矛盾,这从侧面会造成有些人在婚内出轨。要是因为一方出轨导致夫妻离婚的话,也是需要对财产做出分割的。那么婚内女方出轨财产如何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女方出轨的怎么办 出轨的一般不主张离婚, 第一选择是...


·离婚孩子的抚养给男方给予抚养费的原则是什么?
      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并不代表着需要支付孩子的高额生活费用,因为对另一方来说也是有一定责任的,虽说没能够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但孩子的生活、教育对方也是需要给予一定费用的,同时对方对孩子也有一定的探视权。那离婚孩子的抚养给男方的话女方确定抚养费的原则是什么呢? 一、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


·一、离婚案件分割财产250万起诉费用要多少钱?
      一、离婚案件分割财产250万起诉费用要多少钱?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是11550元。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离婚财产分割如果不能通过私下协商解决,可以采取诉讼手段来分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