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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太靠近变压器是否可以退房?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业主购买房屋以后,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提出退房要求:


      1、购房合同无效。依照我国《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开发商在售房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者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或者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套型、面积误差导致退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3、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4、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导致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同时第13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本案中,王先生购买的房屋本身虽然不存在质量问题,但是房屋除本身的建筑结构还应包括环境及噪声。现大楼内变电站发出的噪音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导致该房屋不能正常居住使用,也就是未达到购买居住目的,如果该问题通过修复仍然无法保证业主人身及正常居住使用,则王先生提出的退房要求完全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如果业主所购房屋虽存在墙体裂缝、轻度漏水等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属于开发商轻微违约,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


·房屋质量太差可解除买卖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房屋质量有问题 开发商要负责按期修复   《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购买的商品房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房户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房屋太靠近变压器是否可以退房?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业主购买房屋以后,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提出退房要求:
      1、购房合同无效。依照我国《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开发...


·商铺投资的法律风险
      商铺投资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加强合同履行的保证能力。在“售后包租”的销售模式中,最好要求开发商的投资商对商铺投资收益进行连带保证。由于我国的房地产开发采用项目公司制,开发公司往往是项目公司,项目销售完毕后,公司也随即注销。 二、提高自我管理和经营...


·《住宅质量保证书》都约定了什么?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


·房地产纠纷如何维权
      一、购房者未按期缴纳住房大修基金应承担迟延办理房产证的责任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积极、主动履行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应尽义务,例如缴纳大修基金、提供相关手续等,否则因此引起的不利后果将由购房者自身承担。 二、全装修房的法律风险和防范 1、全装修房的购房者...


·购房者可以要求广告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购房者如果因为不小心或缺乏专业知识而被虚假广告欺骗上当,不要自怨自艾,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从1999年2月1日起实施《广告法》第3条、第1条、第38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


·物业强制“刷脸”验证,不同意的业主怎么办?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经过一定的议事规则被授权采用"刷脸"验证的技术方式对小区实施秩序维护和管理,系出于相关法律和合同赋予的管理职责,据此产生的上述系列物业管理活动,有一定正当性基础;而个体业主基于法律赋予的个人信息受保护的各项权利,拒绝物业处理其相关个人信息,也具有法律基础。...


·长期未住,业主能否拒交物业费?
      房屋空置期间仍需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提供的是物业区域的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即建筑物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环境卫生、交通、公共秩序等项目的日常维护、修缮、管理、服务等,物业公司已经如约将公共设施配置到位,这种公共性服务不会因为某些业主没入住、不使用,管理成本就会减少。因此,物业公...


·物业维权保护合法权益
      物业代交钥匙不签订合同不给   业主:我们明年就要收房了,业主本身买的是开发商的房。可交房时,交钥匙却由开发商请的物业公司负责,业主不签合同不交物业费就不能拿钥匙。这合法吗?我们该怎么办?   律师:在购房阶段,业主和开发商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在此时签订的合同很多条款对业主不...


·业主应理性维权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业主维权天经地义,但维权切忌意气用事,有勇无谋,一不小心就身陷麻烦,只有有勇有谋,仔细筹划,做到理性维权。 那么,何谓理性维权呢? 律师认为,凡是通过法律的办法,通过谈判、协商、诉讼的办法,就是理性维权,同时在不违法的前提下,配合一些商业活动,例如团购、集体收...


·在自家门上安装可视门铃是否侵犯邻居隐私?
      公民进出住宅的信息、访客信息等与家庭和财产安全、私人生活习惯等高度关联,应视为具有隐私性质的人格利益,应受法律保护。可视门铃摄像头的监控范围可以覆盖邻居的门口位置,其进出住宅的活动信息、访客情况等个人隐私信息,存在被该可视门铃摄像头监控摄录的可能。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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