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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40条、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5条的规定,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工伤职工存在 《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过错情形的,用人单位依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伤残津贴如何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38条、39条规定,1-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第40条规定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从该规定可知,用人单位在工伤发生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保,工伤职工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如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将...


·上班因私事请假回家,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 关于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列举了如下几种: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


·为农民工投保意外险能否免除施工单位的工伤赔偿责任?
      根据建筑法规定,建筑企业应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鼓励企业为职工办理意外险,缴纳工伤保险系建筑企业的法定义务,而意外险为倡导性规定,不具强制性;购买意外险目的在于为职工提供更多保障,并不能免除施工企业缴纳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如意外险获赔保险金抵消对员工的赔偿责任,则相当于建筑企业通过...


·中午在食堂吃饭摔伤算不算工伤
      江苏高院裁定 受伤发生在公司食堂的中午用餐休息时间,其并非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因履行工作职责受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以及该条第二项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


·骑车下班途中摔伤是否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5项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属于上述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非机动车...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29号

    《江苏省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工伤由第三人侵权造成,如何索赔?
        出差洽谈合作回来的途中与一辆轿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经过交警部门的认定,由对方车辆负全责。xxx因为车祸经过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以后,xxx与公司协商工伤保险赔偿事宜,可是公司认为xxx的损害已经由对方给与了赔偿,自己不再承担赔偿责任。xxx向劳动仲裁...


·停工留薪期内可享受哪些待遇?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可享受如下待遇: (1)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单位负责其生活...


·假期最后一天返程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


·工作中与同事发生冲突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员工受到暴力伤害是否因履行工作职责所致的问题,是否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关键,不在于职工所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具体表现形式,而在于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的关联性是否足以达到认定工伤的程度。职工之间因履行工作职责发生争议时未能正确处理纠纷,甚至存在行为不当情形时...


·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停工留薪期是指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一段期间,,只有劳动者在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情况下才能享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停工留薪期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但超过12个月的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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