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消防工程质量事故控制措施有哪些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消防工程质量事故控制措施有哪些?

工程项目具有繁杂性,涉及的领域也是十分广的,不仅只有建筑行业需要修建工程,其他诸如消防、家居、绿化等也可以从事工作业。各领域的工程质量事故都时常有发生,不同领域应当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消防工程质量事故控制措施有哪些呢?

消防工程质量事故控制措施

1、消防系统的选用;

2、施工过程中质量的控制;

①严格审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及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对于不完善的要督促其进行完善;

②对于进场材料严格验收,对于不合格的材料严禁入场;

③通过现场巡视与工序检查力争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④通过水压、气压试验检查管道连接的最终质量;

⑤消防工程的技术复核。在施工中,对所有防火灭火设计的安装部位的预留孔洞;定位坐标和有关技术要求进行复核,并予以记录和签证。

⑥中间验收、测试:在消防工程施工中,对一些特殊的消防分类系统,为保证总安装和试行和可靠,应进行中间验收和测试;

(1)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静水压测试;

(2)喷洒管网每层静水压测试;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穿管后的接地、绝缘测试,线制、线色验收;

(4)防排烟阀开启,关闭测试;

(5)装饰装修材料的阻燃性能测试;

⑦对预埋于梁、板、柱、墙体的消防控制线路的管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管线,探头盒,模块盒、按钮的位置、室内消火栓箱与

水泵的起动线路,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线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内埋管道,防火卷帘预埋件等待的安装到位,取量和材料型号、质量及施工质量进行复核,无误后由建设单位代表,消防监督员,施工队伍的施工技术员签章记录予以隐蔽;

⑧消防工程施工与其它各施工专业的协调;消防工程在施工中是配合主体结构施工,这样就会形成交叉施工以及干扰的现象。现场协调是保证消防工程质量的有力措施之一。

⑨注意与其他安装专业的配套施工,在走廊部位往往管线较多,安装各专业的综合剖面图设计院往往不出,这就需要在施工前排好此部位的安装专业施工剖面图。在施工过程中往往施工单位较多,施工顺序容易混乱,这时候就应按有压管让无压管,小管道让大管道的原则来指导,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施工,这样才能做到有条不紊,从而减少返工,节约工期。

⑩消防产品质量认可:对建筑所安装的消防产品在到货时应认真地进行检查,验货和质量认可,杜绝伪劣,型号不符的消防产品在建筑中使用。

其中较为重要的是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的控制。在施工前,主要制定施工方案案,在购买材料时需要严格把关,对于那些不合格的不能用于施工,此外在施工过程中,监工方需要进行巡视,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制止。


·在我国解除劳动合同后转社保吗?
      在我国解除劳动合同后转社保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规定,单位在员工辞职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员工的社保关系转移,而不是要求员工转走。也就是说,随着...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以后,在向当地的社保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的时候,社保局也是有工伤认定申请书提交的时间规定的。如果超出了时间,那么社保局将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的申请。所以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相关的材料提交到社保局才可以。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伤认定的...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个人辞职的区别是什么?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个人辞职的区别是什么1、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2、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区别就在于:1是双方(被雇佣者和雇佣者)同意且主动地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2是被雇...


·什么情况下可对员工进行降职降薪
      ?一、什么情况下可对员工进行降职降薪(一)经双方协商可以降薪《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予以变更...


·开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么劳动法规定
      开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么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对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作出了规定。劳动合同法在延续以上规定的同时,对用人单位的解除和终...


·一、企业雇佣童工罚款多少?
      一、企业雇佣童工罚款多少?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


·女职工怀孕了能不能辞退员工
      女职工怀孕了能不能辞退员工?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 许多工程项目的建设都是由许多分项工程组成的,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建设方会组织验收人员对该工程的各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只有这些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工程才会竣工,投入使用。那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


·劳动关系转移需要什么材料
      在现代的社会,地区之间的联系变的更加的密切,有的时候因为工作的情况发生变化或者其他的因素就会导致要转移劳动关系多的,比如说去公司设计的分公司等等。虽然现在劳动关系的转移的情况比较多见,但是很多人对于劳动关系转移需要什么材料依旧不了解。 一、劳动关系转移所需资料有哪些? 将员工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能否溯及既往?
      一、解除劳动合同能否溯及既往? 法不溯及既往,《劳动法》一直是用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那一部,并没有最新出台。 只是有一部《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劳动合同法》是对原有劳动法的完善和补充...


·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后怎么办
      生活中,如果我们遇到了工伤这样的事情,一般来说,是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要求所在单位进行赔偿的。但是,大多数人在维权的时候可能都不是那么容易。当我们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后,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才能使自己的利益不会得到合法维护,我们将为您作出详细的介绍。 一、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后怎么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