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累犯不包括哪些犯罪情况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不同刑事案件中的犯人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类型,对他们进行分类主要是为了能够更好的进行管理,累犯主要是指完成刑罚后又再次犯罪受到刑罚的人,算是经常犯罪作案的人员,那么累犯不包括哪些犯罪情况呢?通过我们收集的以下文章为您解答。

一、累犯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犯罪分子所犯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在有期徒刑以下,如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其他独立适用的附加刑,后罪虽然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也不构成累犯;同样如果犯罪分子所犯前罪虽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后罪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也不构成累犯。所谓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指根据犯罪的具体事实和刑法的规定应当判处的刑罚,而不是指该罪的法定刑在有期徒刑以上。
2、犯罪分子后一个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内。这是构成累犯时间上的要求,如果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过程中,或者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5年以后或服刑人员被赦免5年以后,都不能构成累犯,不按累犯处罚。在刑罚执行期间再犯罪的,不按累犯处罚,应当依照我国法律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3、犯罪分子所实施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如果其中有一个罪是过失犯罪,就不符合累犯的条件。累犯不包括过失犯罪。如某犯罪分子前罪是抢劫罪,后罪是交通肇事罪,因为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所以该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二、累犯怎么判刑,累犯如何处罚?
对累犯的处罚,我国法律规定,累犯应当在法定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对累犯裁量刑罚,确定其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时,需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对于累犯必须根据一定的标准从重处罚。即无论具备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者,还是具备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者,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刑种或较长的刑期。2、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而不是“可以”从重处罚。3、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对累犯不得假释。根据我国刑法第356条的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作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无论是什么刑,也无论什么时间之内,又犯刑法规定的关于毒品的犯罪的,都应从重处罚。这是刑法分则关于毒品犯罪的特殊规定。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如果犯罪分子在两次犯罪行为差别较大,就是首次犯罪判刑为有期徒刑,而再次犯罪受到有期徒刑更高的刑法处罚的就不构成累犯,您主要可以阅读上文的资料来进行详细的了解。



·广州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刑法》对职务侵占犯罪的量刑标准做出规定后,又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更加详细的量刑规定。广州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则是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 一、广州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


·逃票数额多少拘留
      如果逃票数额达到3000元及以上就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处罚金。如果存在多次逃票、拒不补票、在车站大吵大闹等严重侵害铁路运输公共秩序的行为,还可能面临最高十日行政拘留、最高2000元罚款的治安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


·刑法故意伤害判多少年?
      刑法故意伤害判多少年?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


·疑罪从无新刑法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我国新刑法从199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疑罪从无原则在刑事案件的处理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表明国家在刑法方面对人权的保护。今天我们就给您说说疑罪从无新刑法的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疑罪从无” 所谓“疑罪从无”,就是指现有证据既不...


·刑事诉讼法143条规定内容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针对刑事案件制定的审理法律,刑事诉讼法对违法犯罪有着威慑和处罚作用,是我国惩治犯罪的基础性法律。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受害人的起诉权利。那么,刑事诉讼法143条规定内容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刑事诉讼法143条规定内容有哪些? 第...


·珠海市抢夺罪量刑标准
      不同的罪行会受到不同的处罚,而即使是同一个犯罪,由于所在的地区不同,即便犯罪情节都是一样的,可能最后的处罚都不同。这主要是因为各地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作出了更加详细的量刑标准。下面您就跟我们一起了解一下珠海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


·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


·介绍卖淫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介绍卖淫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该罪名分为两个量刑档次:(1)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


·盗窃罪放风的同伙会判刑吗
      会的,在盗窃案中,帮人放风的属于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处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刑事立案侦查后能否中止执行?
      刑事立案侦查后能否中止执行?可以中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三十七条侦查过程中,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检察人员写出撤销案件意见书,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撤销案件:(一)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二)没有犯罪事实的,或者...


·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如何处罚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在达到情节严重的时候,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即非法经营罪。那么,就要说对行为人定罪处罚的问题了。到底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现在,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非法经营食盐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食盐20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