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条需要公证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欠条需要公证吗,欠条是否要公证不少人在出具欠条后,还要办理一个公证手续,那是不是出具的欠条就一定要公证呢?实践中,大部分人都搞不清楚这个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欠条需要公证吗,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欠条需要公证吗?
真实合法的欠条不经过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公证是国家证明权的体现,主要证明欠款人是在书写欠条过程中是其自己的意愿,没有受到他人的威胁和强迫,欠条是欠款人本人书写等。律师见证与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收费上来说更优惠些,律师的专业判断和风险防控意识从常规上来说优于公证人员。
二、打欠条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打欠条务必规范打欠条时尽量使用碳素等不易消褪、更改的墨水,借款金额前注明币种,并用大写汉字,同时还要在括号里填上小写的阿拉伯数字。规范的格式通常为“因何原因,向何人借款多少钱,借款利率是多少,在何时归还,欠款人署名,证明人署名,某年某月某日”。2、特别注意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我国的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现象,在欠条中一旦使用这些汉字,就有可能造成纠纷。比如“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既可以理解成“已归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币壹万元”。3、欠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有的债务人原本就有意要逃避债务,在打欠条时,故意找人代写。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所以欠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如欠条为打印稿,在欠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4、妥善保管欠条要注意防止欠条被盗、丢失或受污染等现象,保管的地方要安全、不易潮湿,也不能与化学物质接触。同时,还应复印几份,在以后催款时,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复印件,以确保原件的安全。5、要及时催款借贷期满后,债权人应及时要求债务人归还借款。如债务人一时无法归还,则要求债务人签订一份还款协议。如债务人仍不按期履约或外逃,债权人应在借款期满后的两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催收。综合以上内容,我们知道生活工作中出具的欠条其实是不用公证的,当然保险期间,当事人也可以选择进行公证,此时不过就是加强了欠条的法律效力,对于生效没有任何影响。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离婚时共同的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时共同的债务怎么处理?男女双方结婚后,双方取得的收入一般判断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所负担的债务一般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结婚时,您不怎么关注此类的是事情,一旦到了离婚,双方就会为此类的事情争执不休,尤其离婚后怎么处理离婚时的共同债务问题,很多人都没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今...


·最长的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久?
      最长的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久?对于上市公司来说,配股、增发和发行公司债券都是再融资的主要手段,其中发行债券因为资金使用成本较小,受到广大公司的青睐。债券通常会有一个到期日,公司可以根据资金周转情况、对未来利率的预判等决定债券的发行期限。那么最长的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久?下面我们简单给...


·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公司注销意味着企业的法人资格已经消灭,那对于公司的债务是不是就由此消灭了呢?这样对企业债权人来讲是很不利的一件事。那么,究竟公司注销后债务的承担是怎样的呢?下面是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公司注销,其...


·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
      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 一、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 (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 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


·夫妻离婚后债务强制执行吗?
      夫妻离婚后债务强制执行吗?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承继是怎样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承继是怎样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承继是怎样一般从理论上讲,经合法清算后注销的公司意味着其债权债务均已处理完毕,法人资格消灭。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公司被注销后存在遗漏债务引发的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来讲,注销前的破产清算,就是处理债权债务问题的。所以关于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承...


·债权转让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债权转让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债权转让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下列情形可以产生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导致时效重新计算的的效果。(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


·挪用公款三万怎么判刑?
      挪用公款的定义:在国家上班的工作人员,因为某种特殊的工作性质利用自己在工作上的便利性,来挪用国家的公款,并将挪用的公款用于个人使用、将挪用的公款用于参加违法活动的行为,或者是在国家上班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的特殊性挪用了金额较大的公款进行盈利活动并超过三个月都没有归还公款的行为。判定...


·合同债务转移效抗辩权是?
      合同债务转移效抗辩权是?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提起权利的时候被告是有抗辩权的,抗辩权是指妨碍其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抗辩权在民法中出现比较多,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等,那么合同债务转移效抗辩权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什么是抗辩权...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什么?
      为了维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使我国经济正常高速发展,我国制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经济。其中,我国刑法就有明确表示。针对常见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这种情况,我们通过整理,具体介绍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什么。 一、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什么? 擅...


·货款诈骗罪怎么定犯罪数额
      一般在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进行贷款的过程中,才虚假手段编造贷款项目从而打算非法占有贷款的行为,在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往往会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这属于特殊的诈骗犯罪。那通常对货款诈骗罪怎么定数额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货款诈骗罪怎么定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