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无证驾驶交通事故商业保险是否赔偿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无证驾驶交通事故商业保险是否赔偿吗无证驾驶出了事故,一般来说基于商业保险是不会给予赔偿的。除非购买的商业保险中,有约定因为无证驾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也需要做出赔偿。但是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对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商业保险合同中,保险条款中的免责条款内容为“无证驾驶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即使如此,也还是规定了不免责的情况:如果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其在接受投保人投保时,按照相关规定就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向投保人依法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该责任免除条款对被保险人不产生法律效力,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二、无证驾驶拘留可以保释吗无证驾驶被拘留是接受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不存有保释一说。《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由此可知,行政拘留是不可以保释的,但是可以申请暂缓执行。无证驾驶会受到行政处罚,但是很多人担心受到行政处罚就会留下案底。其实,行政拘留是没案底的,它不同于刑事拘留的,无证驾驶最高拘留15天,罚款2000以下,但公安部门肯定有记录。如果日后是找工作的话,一般来说没有多大的影响。



·未投交强险的赔偿问题怎么规定的?
      按照规定所有上路的车辆都是需要在有交强险的情况下才被允许的,否则在实际的事故中造成的损失个人一般是无法有能力承担的,但是现实中仍然有很多车虽然照常行驶却完全没有任何保险的保障。那么,未投交强险的赔偿问题怎么规定的? 一、未投交强险的赔偿问题怎么规定的? 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上路行...


·一、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怎么办?
      一、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怎么办? 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当事人应当可以、并力求记住对方车辆及对方的以下几种特征并及时报警: 1、车辆的型号。如:小客车、旅行车、大客车、大货车、小货车等。 2、车辆的颜色。如:红色、绿色、白色、黑色、黄色等。 3、车辆号牌。包括:...


·交通事故未处理年审未过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没处理车辆能否通过年审 ? 不能通过年检,这个有法规进行规定的,这个规定出自《机动车登记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和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编排如下: (一)医疗费的计算公式 医疗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费用 (二)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


·一、人伤交通事故未结案先理赔可以吗?
      一、人伤交通事故未结案先理赔可以吗? 先去结案,按照责任划分再理赔。发生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内的事项,可以主动向保险公司索要理赔,具体可参考签订的保险合同。 保险会理赔,由于调解失败,诉讼时效可以交警制作的终结调解书之日起计算。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1年...


·现行刑法对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一、现行刑法对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并且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 (一)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1、向保险公司报案。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2、事故现场勘查、检验。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当立即安排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


·儿童交通意外有哪些,如何处理?
      儿童交通意外有哪些,如何处理?首先要看看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之后需要看看小孩的户籍,以及经常居住地。之后依据法律赔偿。依据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如果只在责任方上纠结具体的赔付问题缺乏实际的意义,因为 依据第有关法律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对于具体的事件进行责任明确后,还会结合实际进行相应的处理,确保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维护。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


·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


·二手房交易卖方要交哪些税
      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税,这是买卖双方都知道的。但是具体到要交什么税,就有很多人有疑惑了。此时买卖双方的地位不同,那么实际需要交纳的税费就是不同的。到底二手房交易卖方要交什么税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根据我国关于房屋税收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转让二手房需要交纳的税费有以下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