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租房屋注意事项有哪些?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在生活中,您在外打拼漂泊,大都是出租房屋,然而近年来出租房屋不断发生安全隐患,骗租等等,那么在出租房屋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需要了解哪些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出租房屋注意事项,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出租房屋应注意事项有哪些呢?1、出租房屋应注意事项一般要弄清楚房子的安全性,而且在选择租房的时候,房子周围的环境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房子比较偏僻,交通不发达的话,那么在外出的时候是非常不方便的,另外对于一些上班族来说,在这方面是不安全的,为此我们应该考虑个人需求,当然每个人对交通的需求是不一样的,有些人的工作性质比较自由,所以在时间方面可以自由调整。比如租赁合同也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在租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法律问题,假如在租房子的时候遇到一些不公平的对待的话,一定要留意。出租房屋注意事项比较复杂,一般在选择房东的时候,也要多方面对比,一些房东比较和善,但是一些房东比较挑剔,我们在这方面要注意合理应对,否则在租房子的后期会遇到很多麻烦的。2、出租房屋应注意事项比较多,租房子的过程中,也要对租房的时间与费用有一个合理的认识,一般城市里的租房费用是比较统一的,有一个市场价格,如果价格过高或者过低的话,都是有一些问题的,所以我们在这方面也要谨慎。当然在选择房子的时候,房子的用途也要了解清楚,有些是商用住房,那么在水电费上的价格是比较高的,假如没有其他的需求的话,这样的房子的租房费用是比较高的。出租房屋注意事项也多方面对比,这样才可以找到舒适的房子。3、虽然出租房屋应注意事项比较多,但是我们在租房子的时候很容易犯一个致命的问题,那就是对房子的所有权不是很了解,有些人是通过中介找房,所以在费用上需要多付出一些,但是有些人是直接与房东联系的,为此这方面不需要付中介费。比如在出租的时候,对租金的商议也要弄清楚,当然在交付押金的时候,要看房东的要求,同时也要衡量自己的经济需求。4、租房的时候出租房屋应注意事项要考虑的问题是非常多的,比如一些房屋的使用情况,有些房屋的装修是非常不错的,为此在交付押金的时候可能要多交一成,当然对于范围的物业来说,有些朋友是选择的正规小区租房,这个时候我们承担的费用可能会高一些,比如物业管理费等等。要注意房间的质量,租房子的朋友要弄清楚一个问题,如果在租房期间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的话,这个责任应该由谁负责。总而言之,选择租房的时候,房子周围的环境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对于女生来说,还需要注意租赁合同,以免日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一、赠与房产过户流程是什么?
      一、赠与房产过户流程是什么? 赠与房产过户流程主要是: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到当地的房产公证处办理公证; 3、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相关知识: 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


·购房草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民在购房的过程中可能出现草签合同的情况,这与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还是有一定差异的。当然对于当事人来讲,不管是草签合同还是签订正式的合同,其实都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通常购房草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购房草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购房者要注...


·私自拿走债务人的房子违法吗
      1、拿走债务人的东西抵债时,债务人如果不在场,则债权人有可能涉嫌构成盗窃罪,除了民事责任外,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2、如果债务人在场并加以阻拦,且债权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进行威胁等手段,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虽然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但是,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的,则...


·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可以
      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可以说实践中购买回迁房的人也是比较多的,而往往也是受回迁房价格的吸引。但不得不说在购买回迁房的情况下,所涉及到的风险也是较大的,这就要求当事人小心注意了。那到底买回迁房注意什么问题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


·开发商卖房合同违约金约定过低怎么办
      开发商卖房合同违约金约定过低怎么办 一、卖房合同违约金过低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需要强调的是,违约金...


·诉讼离婚房产价值确认有哪些方法
      不论如何,在婚姻生活中。离婚的结果是您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往往现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当今社会,夫妻离婚后,由于房子的争夺而引发的一些新闻我们也都看到过。其实,对房子的分割是可以进行房产价值评估的。那么,诉讼离婚房产价值确认有哪些方法呢?请看以下资料。 一、诉讼离婚房产价值确认...


·不管是进行房屋出售还是房屋出租,其实多少
      不管是进行房屋出售还是房屋出租,其实多少都是会产生一定风险的。而作为当事人要是不能正确应对风险,势必就会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在风险产生之前其实也可以采取措施进行规避。那究竟该如何规避房屋出租的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风险一:租金无法收取 收不到租金的情形最为普遍...


·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吗?1、婚后一方或双方父母买房给子女的处理办法。参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


·婚后买房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吗
      如今不少未婚男女都商量着在结婚之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一套房产,而在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放贷。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夫妻婚后买房的是否一定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要是属于,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进行分割。接下来,我们告诉您婚后买房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买房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吗 答案是...


·在农村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因为各种原因,如夫妇感情不和等,当事人提出离婚,如果有人需要离婚,那么财产继承问题就随之而来,特别是有关房屋继承权的问题,如果没处理好会引起不必要的矛盾。其实法律上对房屋继承权有明文规定的,那么在农村离婚房子如何分配呢?您请看下面。1、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


·商品房公摊面积有哪些?
      商品房公摊面积有哪些?房屋公摊面积是指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目前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因公摊面积的不明确,使其成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争论的焦点。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