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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单身约定,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单身约定”违法。《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本案中,公司明显是对聂女士婚姻自主权的侵犯、干涉。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指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单身约定”并非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理由。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竞业限制条款生效后,用人单位未依约支付经济补偿费,劳动者享有什么权利?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而用人单位不续约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du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zhi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


·“双重劳动关系”对工伤认定是否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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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是否对劳动者的工伤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人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


·劳动合同条款如何设计
      

一、 合同条款应依法而定
    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七项必备条款、双方约定条款和专项协议及其他附件。必备条款见《劳动法》第三章、《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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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登记能否起到代替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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