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涉外劳务律师 南京涉外劳务律师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涉外劳务律师南京涉外劳务律师
  • 南京涉外劳务律师南京涉外劳务律师
  • 南京涉外劳务律师南京涉外劳务律师
  • 南京涉外劳务律师南京涉外劳务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南京涉外劳务律师
南京涉外劳务律师
专项服务
>> 
  南京涉外劳务律师为您解答涉外劳务法律咨询,提供涉外劳务最新法律法规和最新资讯,代理涉外劳务案件。
南京涉外劳务律师
 涉外劳务
 

涉外劳务


  南京涉外劳务律师为您解答涉外劳务法律咨询,提供涉外劳务最新法律法规和最新资讯,代理涉外劳务案件。

 ·境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在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应该如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未依法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
 ·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须知
 ·涉外劳务知识问答

南京涉外劳务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涉外劳务法律常识:

 ·涉外劳务知识问答
        1、问在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应该如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答: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单位可到市外经贸委或浦东新区外办办理通知签证函。持职业签证入境并在指定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未依法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四条就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未...


 ·《外国人就业证》申办变更单位须知
         一、柜面申办变更单位携带材料: 1、填写正确的《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一份(其中外省市变更到南京的,填写二份,均可在网上下载); 2、原用人单位离职证明(说明离职原因及离开时间,由原用人单位...


 ·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须知
          一、柜面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携带材料: 1、填写正确的《台湾、香港、澳门人员就业申请表》二份(可在网上下载); 2、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或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境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因为境外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就产生了聘雇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双方的责权利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来确定,其主要内容是:聘雇期限、岗位、报酬、保险、工作时间、解除聘雇关系条件,以及违约责任等双...


 ·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须知
          一、柜面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携带材料: 1、填写正确的《台湾、香港、澳门人员就业申请表》二份(可在网上下载); 2、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或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未依法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四条就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未...

 ·涉外劳务知识问答
        1、问在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应该如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答: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单位可到市外经贸委或浦东新区外办办理通知签证函。持职业签证入境并在指定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在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应该如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单位可到市外经贸委或浦东新区外办办理通知签证函。持职业签证入境并在指定医疗机构体检合格后,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外国人就业证》申办变更单位须知
         一、柜面申办变更单位携带材料: 1、填写正确的《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一份(其中外省市变更到南京的,填写二份,均可在网上下载); 2、原用人单位离职证明(说明离职原因及离开时间,由原用人单位...

 ·境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因为境外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就产生了聘雇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双方的责权利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来确定,其主要内容是:聘雇期限、岗位、报酬、保险、工作时间、解除聘雇关系条件,以及违约责任等双...

涉外劳务法律咨询:

·火灾属于哪一类法律呀,看是什么类型的火灾
·骑摩托车给一个骑自行车的碰了一下。当时给受害者送到了医院。支付了医药费交警和警察
·领导今天告诉我,叫我自己辞职,下个月就别来了,这该怎么辩驳
· 原单位人事向我新单位发我的非正常离职函是不是违法的?
·男方起诉离婚
·在朋友介绍向别人借了高利贷,现在还不上,通讯录都被打了一遍电话,怎么办
·浙江有一个公司2017年成立,(由两个公司股东组成,a股东公
·工伤认证没有出院怎么认证
·国安局亲属可以跟外国人结婚吗?
·请问非婚生育在人口普查期间上户口要交罚款吗罚多少?
·2020年1月16日借了5千元给朋友,一直在催他还钱,总是说
·分成五笔借朋友共3催三都没还,去连利息都断,可是去在催款时有录音多少钱然后利息没
·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东西给犯人吗
·我定金交了,但对方未履行合约,这房产权属于谁
·两个谈恋*三个月在一起的时间十多天,男方花了两万多,还还了个手机和卡花了三千五是
·自己亲生子女一个,又领养了一个女儿,能申请独生子女证
·婚后购房,只有男方的名字,女方可以不经过男方卖掉san
·交通事故,我发生车祸
·我想离婚,可是另一方不离,我要怎样才能尽快把这婚给离了
·我结婚8年多了,有两个女儿,怀第一个女儿的时候老婆婆踢打我的
·刑事案件,想找您做律师
·房屋抵押权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屋?

涉外劳务相关知识:

劳动合同 | 企业规章 | 社会保险 | 竟业禁止 | 经济补偿 | 违约赔偿 |
工伤赔偿 | 涉外劳务 | 劳动仲裁 | 劳动诉讼 | HR顾问 | 女工保护 |
住房公积金 | 工资福利 | 工伤鉴定 | 劳动保护 | 工伤认定 |
首 页 | 律师团队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